5%奔跑速度和攻击速度加成,比之平时变身狼人地速度也差不了太多,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便已经从十几只魔仆的缝隙中擦过。
有心测试他们的皮有多厚,我将剑刃从他们最坚硬的背部划过,本来以为凭着神语水晶剑的攻击力,怎么说也能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没想到出乎意料之外,剑刃只是堪堪刺入了一寸有余,刚好划破了他们的硬皮,见了血光而已。
好强悍地防御,我不由为之惊叹,哈洛加斯的怪物果然不是吹的,即使是打手级的魔仆,都比群魔堡垒的怪物强上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和这些怪物的等级实在相差太大了,即使有神兵利器的帮助,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再逞强,招招往它们的下腹刺去。果然如夸尔凯克所说,要比外皮软很多,能将武器地伤害值发挥更高一些。
身上没有加持增加防御的技能,也没有变身。所以尽管这些魔仆只是哈洛加斯最渣的怪物,也依然能破我的防御,一刀下去有时甚至能见两位数的伤害,花了大概五六分钟,才将这十二只魔仆干掉,这样地时间在群魔堡垒,足够我干掉两倍数量的,号称血牛的凝肥兽了。
哈洛加斯级的怪物。果然不同凡响,我紧握着拳头,将心头最后一丝自大抛却。
以我现在地等级,对付这些五十多级的怪物,攻击力削弱的很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就是原本已经不菲的爆率,似乎又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光是这十二只普通的魔仆。就提供了一件蓝色装备给我——呃,是歌德战斧。靠,好重呀,就算当废铁卖也能卖不少钱吧,我吃力的收好地上躺着的一把巨型斧头,连辨识都懒得辨识了。
话说,其实我还是搞不明白,这只魔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爆出一把比它自己还大还重的斧头,就算是规则,也给我稍微讲讲道理吧,不可能让一个人类生出一条巨龙那么胡扯吧。
收拾好地上爆落地物品,我继续左转右弯的绕着前面的战壕,慢慢向血腥丘陵深处进发,时不时拿出夸尔凯克的手札,对照着看,走了小半天,解决了上百只魔仆,终于貌似来到了第一架投石器的位置。
应该就是这里没错,我跳上一座高台,四处张望,果然凭着良好的视力,在几千米以外的战壕里发现了一个小光点。
就算不是投石器,估计也有什么古怪在里面吧,看看去。
越过几道战壕,光点没见着,捣乱的到是先出现了,这些双脚直立,脑袋像狗头人一样,背上仿佛披着一件土黄色地甲刺地怪物,名字很牛逼,叫做巨锤死神,是一个很能吓唬住小孩的名字。
它们最奇特地地方,在于那两只手,并不是三长两短五只指头,而是像科幻片里的屠杀机器人,有着如同搅拌机里的转头一样的三把利刃,虽然不会像机器人或者搅拌机那样,能高速旋转将血肉之躯搅碎,但是攻击力也不可小窥。
然而它们最大的特色,并不在于这个钻头,而是钻头中心里的小孔,当它们将钻头张开,像三角架一样将手固定在地面时,你就要小心了,从钻头中心的小孔里,会伸出长长的触手,这些触手如同德鲁伊的猛毒花藤一样,可以在地下钻行,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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