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部小说就形容自己所处的环境而言,真的是非常合适。
小时候在看《血族》时,萧羽智自信地认为,小说里的情节是不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自己的国家这么富足,军队的高科技武器是多么的先进,一旦有血族这样的异形生物杀来,我们的舰队早就将他们给消灭了。
抱着这样自大的想法,萧羽智在一片安逸祥和的世界里渐渐长大,也渐渐地丧失了警惕性。
直到自己的命运突然发生了巨变,享受惯了安逸祥和的萧羽智,来到了古星,这个残酷无比的新世界。面对这残酷的世界,萧羽智是没有任何办法活下去,每走一部都是深深的恐惧与彷徨。
经历了这么多的萧羽智突然理解了这部小说作者的心态,同时也理解了什么是“自掘坟墓”,“温水煮青蛙”。
《血族》的故事是荒诞的,但里面的精髓却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不要因为一时的安逸祥和,所以忘了这仍然是一个血淋淋的弱肉强食的世界。
萧羽智从今天起,就发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
同时他也要快速改变自己心态。从今天起,他要比恶人们更坚强,同时也要比恶人们更狡诈,更狠毒。
十天后,在萧羽智他们的魔鬼训练下,战斗连的新兵们已经不是稚嫩的年轻人。相反他们的身上也有了一种淡淡的铁血气息。由于长时间的在风吹日晒中训练,新兵们的皮肤有些深黑,身体也有些硬实,一个个的都精神百倍,完全不是之前的散兵游勇。
见部队渐渐有了战斗力,萧羽智决定,五天后立刻出发去凤凰盆地,先是在凤凰盆地的附近建立一个据点,然后依托这个据点步步为营,最终捕获周子明的鬼兵装备,将鬼兵装备解析之后,再制造出全新的装备,以此拉近自己与神秘种族的科技装备。
毫不拖延,萧羽智就立刻向团队发布了五天之后就出征凤凰盆地的行动。并同时增加了团队的训练强度。
光阴似箭,五天的时间转瞬即逝。
时间来到上午九点钟,整个训练场已经密密麻麻全部站满了身穿动力战甲的战士们。
新兵们仔细的检查自己的装备。萧羽智配给每个人一把40式步枪,和四个四十发弹夹,一套太空专用的动力战甲飞鹤3型(快枪号是太空战舰,装备的动力战甲是太空型的)。
飞鹤3型动力战甲在陆地的战斗力是不如萧羽智的战狼型,所以萧羽智给每一位新兵配上了两把多功能手枪,还配给了两把开山刀,一把抢来的猿族刺刀。最后还让每个人在身上挂上了十颗手榴弹,一直全副武装到了牙齿。
正是因为有那么多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