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很难告的赢。
但他还是想吓唬吓唬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强奸未遂的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既遂犯量刑标准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说到这,民警看向汪越,只见他面部铁青,一声不吭的坐在凳子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他说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听见那个人的声音。
直到他们的父母出现把他们接走,即使看到自己儿子满脸青肿,也因高考在即都心知肚的没有闹大。
程昱一直等到林烨出现把林婉接走,他才打电话给老班张明伟来接人。
这是程昱第二次看见林婉的爸爸,相比第一次林烨坐在车上,程昱只看了个大概轮廓,这次近距离观察,终于看清了他的长相——
高大魁梧的身材,刚正不阿的脸上,锐利的眉峰像把利剑,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在闻讯而来的公安局局长旁,负手而立,浑身散发着凛然浩气,从公安局局长的反应来看,他的官衔应该不小。
程昱终于想起了为什么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会那么熟悉了。
最后派出所里只剩下程昱和李中义两人,他们都在等着老班来捞他们出去,前者是父母常年不在国内,后者是害怕,要是李中义的老爹知道他儿子没有在家好好学习,而跑到娱乐场所喝酒打架,以他爹的暴脾气估计能把他踢飞到天上与太阳肩并肩。
两人并排坐在派出所的长凳上,谁也没吭声。最后还是李中义沉不住气,率先打破平静,“阿昱,你对林婉……”
“嗯。”
李中义没想到他承认的这么干脆,转脸看向他,波澜不惊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低垂着头,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
李中义自知是个“戴罪之身”,于是也没敢再开口询问两人怎么“勾搭”上的具体细节,但是回想起程昱之前的种种反常,许多事情就都说得通了。
程昱把玩着手上的签字笔,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个情景。
晃眼的太阳,八岁的他坐在咖啡厅外,透过玻璃窗看着那个对父亲说要带自己去游乐场的母亲,此刻正面带微笑的对着一个陌生的男人说话。
七八月的大太阳天,他一个人坐在咖啡厅外的台阶上,饥渴交攻,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仍没见母亲出来。
直到那个男人匆忙跑出来,留下“等我消息”后就慌忙地朝对街那位已经站了很久的阿姨追去,这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