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一把刀许默要带着,因为这把刀许默用着确实非常顺手,可以提高他的杀伤力。
而且就以现在许默的实力来说,这把刀在他手上如虎添翼,那砍人就像切瓜多菜一样,砍穿钢板,那绝对不成问题。
许默然后看了一下,发现好像也就只剩下这两个东西了。
但是也没有关系了,以现在许默的实力来说,能够提升他实力的东西就那么多了。
至于搜索队的那些装备还有制服之类的,就以李燕的能力来说,肯定会为许默准备好的,所以许默也不用担心那些问题。
这些事情做完了之后,许默又开始无聊起来了,他日常搬砖的,拿出了手机开始玩起了游戏,在他拿出手机之后,白比他还要兴奋,它张牙舞爪的就跳到了许默的身上。
然后就这样看着许默在打游戏,当然以白毛的智商来说,他能看懂游戏,但是就以他的爪子来说却并不能玩。
所以这就很伤白毛的心了,但是这并不能打消白毛对游戏的痴迷。
很快时间就这样过去,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在许默的游戏中过去了。
接着在吃完中饭之后,许默又开始玩起了游戏,因为现在许默除了玩游戏,好像也没有什么打发时间的东西了。
而且许默这次是打算去,三大家族偷丧尸晶石,并不是挑起全面的战争,所以也不用去二狗那里,这只是他一个人的单人行动,当然如果不加上李燕的话 。
但是许默并没有打算一个下午都在游戏中度过,他只是玩到下午三点多,便关上了手机。
然后许默用自己的手机设置了一个闹钟,便躺在床上准备休息了,因为只有精力充沛之后,才能更好的应对晚上的行动。
下午的时间也这样很快过去,许默在一阵闹铃声中醒来。
现在已经到了下午五点了,许默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便从床上爬了起来。
许默简单地进行打扮之后,便将刀背在了背上,然后腰上挂着手雷,带着白毛走出了院子。
现在许默这打扮虽然说比较怪异,但是还过得去吧。
毕竟现在这个末日的聚集地,街道上去有很多地痞流氓,他们经常用报纸包着刀,或者干脆将它拿在手上,招摇过市。
现在旧时代已经这么久过去了,人们对于许默的打扮,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就许默这身打扮来说,别人最多只是觉得他不好惹,是一个地痞流氓或者精锐的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