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看的话,妮舞的衣服是由优质的麻所-->"><b>本章未完</b>织的,绝对不便宜。和只重视强度的麻的衣服,衣服磨破了还继续穿的巴特达斯大不相同。对黑发的魔剑使的质问,妮舞苦笑著回答。
「要说是有钱人也是可以啦。我的祖父是魔剑使,不过后来变成了暴发户。在大陆,发现了古老王国的财宝带了回去。赚到了可以在岛上买地的大钱。」
「这可真厉害啊。」
巴特达斯坦率地佩服。眼神不变,也不是羡慕的神情。因为那个反应而有点惊讶的妮舞继续说。
「财宝之中有一把魔剑。那就是被偷了的我家的家宝。」
魔剑,巴特达斯对这单词起了敏感的反应。
「是怎样的魔剑?」
「祖父称之为『光护』。剑和盾一组的,盾还可以当鞘用。——你知道?」
巴特达斯摇著头以鼻发出声音。
「刚才你说了可能已经流入暗市吧,有可能还没流入暗市吗。」
「那方面我也不清楚。贼人可能已经离开都市前往暗市了,也有可能还在都市的某处。」
「应该已经流入暗市了吧?先不说表界,里界的话肯买卖赃物的商人要多少有多少。被那种人买了后再流入都市的话,之后就找不到了吧」
巴特达斯的疑问很合理,不过妮舞乾脆地摇头否定了。
「我想暂时还没有。利姆利克呢,对故买屋的罚则是有名的重。」
『艺术都市』的利姆利克,对美术品的处理很神经质。对美术品的盗窃和赝作的处罚跟其他都市根本不能比。
然后,这个也影响到美术品以外的盗窃。并不是没有故买屋,不过他们宁愿买卖其他都市流入的赃物,也不想买卖利姆利克内的赃物。
「而且……犯人呢,在经常去的酒馆说过。这回要去暗市。」
用像是因烦恼而头痛的脸跟声音说话,妮舞叹气时料理送上来了。她向著巴特达斯笑。
「转换一下情绪吧。愁眉苦脸的就算吃了也不好吃。」
土豆洋葱炖羊肉和胡桃面包,切开了的醋腌洋白菜摆在一起。
炖羊肉升起了混入了香味刺激食欲的蒸气。面包扁平大块,一点点的撕出来吃。配著炖羊肉吃的人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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