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等等要不要一起去玩?」
「咦?去玩?要去哪里啊?」
「不告诉你?不过那里真的很好玩啦。我之前就想带优太先生去一趟了。」
总觉得有股不祥的预感。这种状况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不,抱歉,今天就算了……」
「你还有别的行程吗?」
「该说是行程吗?我要回家看今天发售的漫画周刊杂志,还得把之前录下来的『周五电影夜』看完才行。」
「既然如此,我就把漫画跟电影的剧情全都告诉你吧?」
「咦?」
「知道剧情的话,就不用特地跑回去看了嘛。那我就从周五电影夜的犯人开始说──」
「啊啊啊!不要这样!要是被剧透的话,我就没办法好好欣赏这部电影了耶!」
「那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玩?」
「……这、这个嘛……」
「犯人的名字就是──」
「知道了!我去!我去就是了!求求你不要剥夺我的小确幸!」
「太棒了?就这么决定喽!」
完全不行。
花宫的技巧比我高超太多了,我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
我被花宫勾著手,一边在路上走著。
当我们走到宾馆区的时候,我心想「不会吧」──一股不祥的预感立刻窜过我的身体,让我急欲落荒而逃。但我们没有走近那些可疑的店,最后来到的是位在宾馆区前方,刚开张不久的大型小钢珠店。
「好,我们到喽?」
「……呃,这种地方哪里好玩啊?而且高中附近也有很多间小钢珠店啊。」
「啧啧啧,优太先生,你搞错我们走这一趟的目的喽。我要让你看的不是小钢珠店,是那边啦。」
花宫伸手所指的方向──也就是店门口,站著一只兔子。不是以四脚行走,而是用两脚直挺挺地站著。有著一身奇幻粉色的毛皮,右耳还别著一朵小黄花的兔子,正在对路上的行人挥手。
「那是拉客用的布偶装吧?怎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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