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
我的声音响彻整个店内。当场,议论声四起,周围变得嘈杂。欢乐的BGM不合时宜地流淌着。
“喂、你在说什么啊。扒窃?我才没有。”
“真亏你这么嘴硬。在我叫你之前你就做了对吧。”
“都说了没有啊。快放开我。”
他抓着我的手,想要硬扯下来,但我灌进全力绝不松手。
“你开什么玩笑,喂!”
他大声呵斥道。四周客人怀疑的眼光越发加深,人群开始陷入轻微的惊慌。人群突然骚乱了起来。
果然还是我力气比较大,他摆脱不了我的手。
“那个,客人。”
和我同年龄的店员对我们搭话道。店员身后站着一个貌似是店长的人。看到此情景,他终于安静了下来。
3
在我初中时候,我还喜欢着如今讨厌的推理小说。我尤其喜欢能和书中侦探一起苦恼一起解密的本格派推理小说。看着书中的伏笔回收,“啊被摆了一道!”地发出醍醐灌顶的感叹,虽然被书中漂亮的推理所击败,但依然心情舒畅。当我看破作者的叙述性诡计,比书中的侦探更快一步解决案件——那时的激昂感,令我欲罢不能。
可说到底,这都不过是虚构的小说罢了。合上书,等待着我的是无情的现实。枯燥无趣的学习、被逼参加消磨意志的社团活动、不得不和让人心累的朋友打交道。我的世界里,没有半点色彩。
推理小说里一直都有形形色色的案件发生。其中最多的是杀人案件。
现实中,杀人犯的手法没有推理小说里的高明。他们没有气定神闲到可以思考作案手法。杀人犯的字典里没有冷静二字。所以他们才会犯下命案。用冰柱刺杀死者,等冰柱融化不留证据——如果他们能冷静到想出如此手法,那压根就不会杀人。
所谓的杀人,其实就是一种失误。所谓的杀人手法,本身就是一种错误。
所以所有的杀人犯,无一例外都是蠢货。
内心不亚于杀人般的心狠手辣,同时又能保持镇定。这种人才是最聪明最可怕的。他们游走于法律边缘,竭尽所能地避免非议,在此之上尽情地诋毁对手。
背叛朋友。横刀夺爱。暗中伤人。栽赃嫁祸。两面三刀。
这些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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