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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得近乎冷血。
无论何时何地,他总能客观看待。不拘泥于一兵一卒,而是俯瞰全局。
这次也不例外。
日记之所以摆在此处,唯有一个理由。
前辈是故意给我看的。
下笔前就料到我会看。换言之,三册日记是为我而写的。与我假意赠日记如出一辙。
那两把锁,纯属障眼法。转移视线的小把戏。
和我一模一样的心机。
不过,目的想必不同。
三册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实在太费功夫了。若要混淆视线,何必如此大费周章。譬如,捏造谜题使我分神。他却劳神费力写下了日记。此举必定不简单。让我回顾那些烂熟于心的事件、一眼识破的叙述性陷阱,必定有其目的。
下次约会时,一定要探出个究竟。
我来到了车站前,给前辈发了短信,正要问他在哪儿,看见了一个疑似的身影。琉璃花窗前,他正读着书。不少人在此处等人。可都在埋头玩手机,唯独他一人捧书,格外醒目亮眼。他身着黑色长衣,透着几分成熟,令我一下子认不出来。这穿衣能迷倒不少女孩子。我时常觉得,他若能随波逐流、放下成见、融入周围的话,肯定是位万人迷。换言之,他的内在得全部翻新才行。
话虽如此,不得不承认,春一前辈足够受欢迎了。据我所知,已经被三人表白过了。跟这种爱较真又处处碰壁的樟木脑袋交往,不是自讨没趣么?我打死都不愿意。
春一前辈察觉我过来,抬起了眼。两人四目相对。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双手捂住他眼睛。
「猜猜是谁————」
不说树里不松手。他小声嘟囔「还能正面来的么」,又马上改口,装疯卖傻道。
「哎呀,是谁来着。」
前辈摸索着把文库书收入手提袋,然后伸出手,拍了我脑袋两下。哇,手指好长呀,又大又有骨感!正心下感叹,他的手往下摸,碰到了脸,接着一把拧住。腮帮被扯着。太用力了吧?痛。痛死了。
「啊、房。」
说话都含糊不清了。四周一道道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路人见了打情骂俏,无不拉起了脸。
「好难猜噢,我真认识的么。」
我倔强地合上眼,前辈有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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