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六、矢神耀
──我从以前就喜欢樱花色,削铅笔机的集屑盒里,总是充满像樱花花瓣的粉红色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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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立志要就读位于小山丘的小山美,当时我打算不管住在哪里,只要考上大学,就搬到学校附近一个人生活。
因为诸多原因,我没有上高中。十八岁的夏天,我一边打工一边考取高中同等学历认证,然后去美大类的补习班补习,同时去认识的雕刻家的工作室帮忙,隔年二月考大学。冬天进入尾声时,我顺利考上大学,便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附有厨房的小公寓。然后今年春天,我正式展开独居的大学生活。
不习惯煮饭和做家事费了我许多心力,但每天都充满新鲜事,让我兴奋不已。不论是学校的课业,还是在家的生活──都像是在填补不存在的高中时期那段空白一样,每天都过得很刺激,我的眼神肯定有如天真无邪的少年般闪闪发光吧。
尤其是大学生活,因为是自己选择的专门领域,能学习相关的知识技巧令人感到非常充实。我从小就接触画画,能从头从基础学习素描、色彩、设计等相关专门技术,我真心感到十分庆幸,而渐渐学会这些技能的真实感,也令我内心雀跃不已。
很久没有当学生,也让我感到很新鲜,而光阴似箭,飞快流逝。
时间来到五月,季节是初夏。
当正门的樱花完全凋谢,我也慢慢习惯大学生活时,我收到了一封信。
「要号召全班同学一起挖出来太麻烦了,就照班级通讯录的顺序传下去吧。」
我是在放完黄金周假期时收到那个信封,它混在老家寄给我的包裹里,好像是在一个月前寄到老家的。会知道我现在老家的住址,代表至少是我这几年所认识的人,但我一开始却想不起来寄件人是谁。
守屋时子。
片刻之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颤抖著双手,弯腰驼背拿着电锯的少女。
啊啊!是体验营认识的!
我想起了她,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寄信给我。我疑惑地拆开信封后,里面滚出一枝蜡笔,我不禁瞪大了双眼。
一枝用得很短的钴蓝色旧蜡笔。
我还以为弄丢了。去年秋天,我去熟识的工作室主办的电锯艺术体验营帮忙,那天在回家路上不经意地把手插进口袋时,却感受不到平常应有的触感。
我心急如焚,因为那是我和她唯一且最后的连系。只要我拿着它,就有「理由」非还不可,可是弄丢的话,我便失去与她碰面的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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