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角的瞬间,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声音,不过也有可能只是我的脑洞罢了。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们,我现在的名字是哥布朗,是哥布林的老爷爷在我出生时给起的。
尽管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我还是忍了,因为我不想再用以前的那个名字了。
过了一会儿,我已经基本放弃了。虽然我拿到了那个角,但是想要把兔子皮给剥下来还是非常困难,更别提还得忍受哥布吉那些蠢到极致的行为了。真是··气得我脸又变丑了。为了让哥布吉闭嘴,我把兔子直接分成两半,扔了一半给他。我尽全力想把我那一半的皮给剥下来,不过失败了,只好就着皮一起把兔子吃了下去。
这绝对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毕竟我能做武器了,而且还吃到了肉。话说,肉可真是好吃啊··虽然那些虫子的味道也还不错,但是毕竟还是会想吃正常的食物呐。
Day4
End
ToBeContinued…..
Day5
今天也像往常一样去打猎了。哥布吉被我强制灌输了阶级概念,终于让他明白了谁才是老大。因为有了昨天的经验,我们很快就抓到猎物了。尽管这回还是一角兔,但是比昨天的那只要大了整整两倍。这样狩猎有些危险,因为我们还没有什么像样的武器,像哥布吉只有一根棒子可以用。
我们的狩猎方法是哥布吉去吸引猎物的注意,我躲在一旁趁猎物分神的时候用手上的角一击击破猎物的心脏。
虽然角因为用的太粗暴,所以稍微破损了一点,但是考虑到得到的东西,这次狩猎还是非常值得的。
我像昨天那样把它的角折了下来。
我下意识地把这根角称之为“传说之角”,不过紧接着脑中传来的声音治好了我的中二病:【哥布朗得到了小动物的角!!】嘛啊,无视无视。这个时候我突然发现哥布吉正用饥饿的眼神看着我。
当我吞噬血肉,咬碎骨头,慢慢品尝战利品的时候,我感觉到全身都逐渐充满了力量。这印证了我昨天的一个想法。
尽管我转生到了这个世界,但是我的ESP却仍然保留着。
虽然刚开始我不能说特别满意,但是这意味着我开挂了。(译:这里我觉得应该是指男主觉得这个能力成长的太慢以至于刚开始的时候完全没发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类能够探索外太空的几个世纪以前,超能力者是数千人中才可能出现一人的超稀有存在,当时超能力者甚至被认为是更高等的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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