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成武器的形状呢。先抢先赢啊,美女可是不等人的。给我在五天内彻夜赶来!」
真不像我──麦洛克知道自己非常亢奋,同时对魔导具另一头的伙伴喊着。这份感受就像初次敲打赤热钢铁的那一天。
『精金?唔哦哦,咱们马上去!现在就出发──!』
『喂,还要通知其他人啊!麦洛克!咱们不需要床,多准备一点酒就行啦!』
『有多少精金?别忘了带要用来调配的科铂铸块啊!』
在魔导具另一头的洛克威尔得知这个消息,矮人们都比麦洛克还要兴奋,把话筒丢了就开始慌忙地准备,麦洛克甚至能听到他们翻箱倒柜的声音。
「看样子,他们大概四天就会到了吧。」
他们应该不会忘了工作用的道具,但可能会有傻子一路上不吃不喝,而且不眠不休地骑着跃谷羊赶来。
「派跃谷羊载着酒和食物去接他们。然后,把迷宫都市矮人街的打铁舖全部都包下来。我去跟对方谈。在他们抵达之前,我们要从最上等的熔炉开始改造好。顺便把美酒都搜刮一空!费用全都算在休森华德边境伯爵家的头上,不必客气!让人家见识见识我们的全力吧!」
麦洛克豪爽地放声大笑,同时脱掉笔挺的外套。他接下来要去矮人街的打铁舖亲自与对方交涉,整洁的外套和亮晶晶的鞋子在打铁舖都只是碍事的穿着。
他从收起来的行李中取出穿惯的工作服,开始换装。
棉质长袖衬衫和包裹到脚踝的内搭裤把衣服撑得皱巴巴,看起来一点也不俐落。可是,它在刺人的辐射热之下也不会烧焦或卷缩,而且容易吸汗,是与火焰共事的人必备的内衣。麦洛克接着穿上耐火性强的皮革制成的连身工作服,以及熟悉的钢板皮靴。这些服装都很粗野,与品味高尚的麦洛克相当不搭调。
可是一换上整套装备,每一件衣服看起来却都非常合适。
「见到那么顶级的精金矿石,要是掉头就走,那就不是矮人啦。」
身为一座城市的代表,他或许还有其他事情该做,例如强化城市的戒备,或是想办法逃离城市。
(可是,如果那么做,我就不可能统治洛克威尔了。)
就算要逃,也要先打完精金再逃。这才是所谓的矮人。
最重要的是,麦洛克渴望亲自见证锻造精金的过程。
(受不了,矮人真是难搞的种族啊。)
虽然脑海的角落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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