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面抢先了。我故作镇静地回答:
“找我有什么事?”
“你就是犯人吧。”
“我不是。”
在电话里说这样的对话根本没有意义。话说回来,什么叫“犯人”啊?
我和你都早已染指犯罪,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定罪?
“你想要钱的话,我有。说个数字吧。”
原来他想和我谈判。人一旦有了钱,就会变得小心翼翼。
难道他指望用钱与我和解吗?
“别开玩笑了。你活了那么久,没听过这样一句话吗?‘钱买不到幸福’啊。”
对火口来说,这只是一句荒谬的漂亮话罢了。
就算是从我嘴里说出来,他也只会觉得我在逞口舌之快。
但是我真心相信这句话,甚至引以为真理。
和金钱毫无关系,我们在命运的胃袋中相遇了,仿佛彼此溶为一体。
直到今日,我仍然相信与“她”的相遇有其意义。
“你这个杀人犯,真是大言不惭。”
“彼此彼此吧?”
“无论如何,你都不肯罢休吗?”
“我倒想问,我怎么才能罢休呢?”
我透过电话抛出一个无解的问题。火口叹了口气。
本以为电话就此结束了,但又听见他问:
“你把女儿弄到哪了?”
“女儿?啊,你是在说火口志摩吗?难道你以为她还活着?”
虽然她确实还活着。嘛,他作为父亲,只要没看到尸体,肯定会一厢情愿地相信女儿还活着吧。火口对我没有丝毫的理解,自然也谈不上看穿我的目的。
“唉,从一开始我就反对过她去见风间那种人了。”
竟然用“那种人”称呼同伴,真是过分啊。
“放心吧,一年之内就让你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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