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可能不想与他一起行动。
天晓得他会对我做什么,而且,我不想被误认为他的朋友。
不过————社会人士的辛酸之处,就是无论对象是谁,只要上司一声令下,就不能夹带任何私情,非得付诸行动不可。
「这里就是妮娜居住的公寓吗……」
我走出计程车,抬头仰望住址所示的建筑物。
那是一栋看来屋龄超过三十年,说得再好听也算不上是气派的三层楼公寓。没有自动锁与电梯,是个历经风霜的集合住宅。
入口附近设有整栋住户共用的信箱,其中一○二号房贴着写有「田泽」的名牌。
「这、这不管怎么说,都太缺乏警戒心了吧?」
以一名年轻女性独居在外的情况来说,保全方面未免太令人不安。
这栋公寓不仅任何人都能自由进出,而且入口旁边就是等同于私人情报宝库的信箱。即使信箱加装安心用的南京锁,但只要有一根细棒,似乎便能轻松偷取信箱里的邮件。
「这样的破公寓,简直跟邀请人成为跟踪狂没两样。」
「……妮娜怎会住在这种地方呢?她明明是一名偶像,这样也太缺乏危机意识了。」
「想必是没钱吧。」
南先生以没什么大不了的语气回答。
「没钱……不过一般来说,经纪公司都会帮忙打理这部分吧?公司内的偶像可是遭人跟踪喔,经纪公司应该更认真保护旗下的艺人……」
「你白痴吗?先不说顶级偶像,像她那种随处可见的地下偶像,经纪公司才不管她住在哪里。如果只因为三流艺人被跟踪狂骚扰,公司就要帮忙安排保镳,或是送她住进附有自动锁的大楼,那即使公司再有钱也不够用。」
南先生把话说得很难听,却很可能是事实。
经纪公司愿意砸大钱保护的对象,只有相对有价值的艺人。妮娜所属的荒贝经纪公司,并不是特别差劲的经纪公司。倒不如说,从他们愿意尊重妮娜的意见,委托侦探事务所帮忙解决问题这点来看,应该是个愿意为艺人着想的经纪公司。
我抱着复杂的心情,迈步走进公寓里。
当我按下一○二号房的门铃,妮娜便开门回应。她的穿着很轻松,脸上却已化好完美的妆容。另外,大门有扣上门炼。
「……旁边的男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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