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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吧?是这样没错吧?
我的脚之所以抖个不停,绝对不是恐惧使然。而是因为有重大任务必须完成才会紧张的颤抖。
三年前。七夕。东中。神秘图案。约翰·史密斯。
各种要件漫无头绪地在我脑海里盘旋,终于有了结论。真的是既简单又明了的结论,我再说一次。
「也就是说……」
「她们」就在「这里」。
诱人的魅力朝比奈(大)和待机模式的长门有希。
两名能助我一臂之力的人才,都存在于这个时间点。
我丢下报纸,不顾一切的冲出了便利店,一边跑一边思考。
第一次来到三年前——也就是现在——的时候,在光阳园站前公园的长椅把我叫醒的朝比奈,曾经说过「现在是晚上九点」。只要跑个三十分钟的话,应该还来得及赶到那里。问题是,某人造成的世界变化不知道有没有波及这个时间点。假如有,那我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无论如何,我一定得和朝比奈(大)或是人在高级公寓里的长门接触,要不就两者都接触。那么,我该前往的目的地就有两处了。不过目前我该先去那里。
住在公寓的长门待会再去是见得到。可是朝比奈(大),就只有那个时间地点才能见到。
以女教师的穿着打扮来访的成长版朝比奈,就是给我白雪公主的暗示之后,就立刻打道回府,比朝比奈更未来的朝比奈小姐。她戳着睡美人朝比奈(小)的脸颊,笑得很开心的模样,就像是昨天才发生似的记忆鲜明。
那位朝比奈小姐一定知道我。应该是这样没错。
那座公园离站前不远,四周人烟却相当稀少。可能夜也深了吧。对只在晚上出没的可疑人物来说是绝佳场所。这里是怪胎的圣地吗——上次七夕那天我是这么想的,现在也还是这么想。
我不好明目张胆登场,只好摸黑沿着环绕公园的砖墙走着。虽说是墙,其实高度只到我的腰部,上头则装了和我身高差不多的铁丝网。周围则有等间隔种植的树木。白天就算了,晚上要在不被公园内发现的情况下窥伺其中可是简单的很。需要特别当心的应该是背后人行道上的行人投来的异样眼光。
我回想当时醒来的那张长椅所在的位置,小心翼翼地沿着砖墙移动,寻找绝佳的偷窥地点。
时间正好是晚上九点多。
所谓的偷窥应该就是我正在做的事吧。伸长脖子,从茂密的树丛中望出去后,我终于看到想看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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