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大秦国教

,平日以来,人们做事、发展,还是主要以朝廷的命令、以及地方的各种势力为主,但是,在大部分的秦国人的脑海之中,都逐渐产生了一个宗教的概念——国教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

而国教的信仰,也被包装的很好。他们并没有一个单一的神的概念。

如果仅仅只是一个‘神’的话,在修行世界之中,那可算不得吃香。修士们,都掌握着强大的非凡力量,只要逐步地往上走,虽然艰难,但是只要能够走上去,就能够获得移山填海的能力。在这样的世界之中,想要让人们对于‘神灵’这种东西,有太多的崇拜,那是不太现实的。

对于绝大部分心智正常的修士而言,就算是真的有神灵这种东西,修士们也通常往往会将其认知为一个更加强大一些的修士,而很难认为这是一个全知全能的神灵。

而国教的包装,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将整个教义,包装成了一种‘道’。

这种‘道’,是一种理念,一种价值。核心概念在于‘秩序’。

国教,并不讲善与恶,他们也不介意善人或者恶人。他们更在意的,是‘秩序’本身。

而在国教的推动之下,整个大秦国的律法,在这些年来,逐渐变得细致而严格。并且,执行起来,也完全不讲任何的人情味,严格的按照律法执行。

而从修士到普罗大众,对于秩序的认可,也在国教的信仰不断向外的扩展之下,也是越来越深的。

当然,人的天性,不管是普通人也好,还是修士也罢,都不可能完全的遵从秩序。总有心向自由者,或者恶人。他们有的是天生不喜欢这么难受的束缚,有的甚至是对于秦国制定的一些恶法的不满。

然而,这种人,不管什么身份,都遭到了国教的残酷镇压。

对此,国教的处置,向来都是一套手法——先是开除教籍,然后由政府宣布其为犯罪,然后以最严格的规矩,来进行处置。

在这种处置之下,大量的人,死亡了。

得到了关于秦国的着诸多的情报之后,陆青总是有一种非常怪的感觉。

重视秩序,这当然是没有错的。秩序程度高,就代表着整个社会的组织程度高,动员能力高,整个社会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一个度的。

严格执行法律,这本身没问题,然而,法律自身就一定是好的么?在陆青的理解里面,法律本身被制定了出来,当然是需要得到执行的。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或许是因为法律制定者考虑不周、或者法律制定者的利益、或者干脆就是因为时代和社会变迁,让某些本来不错的法律,变得不那么和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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