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有一个站在队伍前面的佣兵头目开始喊话:“大家今天聚集到这里来,不用我说,你们也都知道是为了什么,咱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攻下塔岭镇!”
“团长,咱们长途跋涉数百里,来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自然不是为了办家家酒,大家都在一个锅里混饭吃,都会听团长的吩咐。”
有个大胡子佣兵高声问道:“但是我就想问一句,攻占塔岭镇,咱们这些弟兄都能得到什么好处?”
“说得好,咱们当佣兵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出生入死是家常便饭,所以没有好处的事情,就是亲娘老子命令,也驱使不动咱们,抬上来!”
佣兵团长一挥手,命令几个壮汉抬来了几口铁箱子,他飞起一脚,将其中一口箱子盖踹开,只见里面光亮耀眼,全是黄澄澄的金币,那些佣兵看到了钱,一个个呼吸急促了起来,他们把眼睛瞪得溜圆,恨不得现在就抓几把金币揣进自己的怀里。
“我现在就把实话告诉大家。”
佣兵团长抓起一把箱子里的金币,手掌微微倾斜又让它们掉落回箱子,那叮当乱响的声音,仿佛是悦耳的魔音,他接着说道:“这次的雇主很神秘,我不知道他是谁,可是人家出手很大方,定金先付一半,也就是每人五百个金币!”
“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拼命攻上塔岭镇,四个字——鸡犬不留!”佣兵团长的言语中透着嗜血和疯狂:“看在钱的份儿上,咱们就做这一票大买卖!”
“我们听团长的!”这些佣兵异口同声的吼着,对他们来说,宰个把人这种事,根本就轻而易举,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紧接着,佣兵团长让每个人都上前,伸手从箱子里拿走五百金币,这些佣兵把钱揣进怀里,眼中逐渐充血,他们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着杀向塔岭镇。
“原来这些佣兵是被人雇来,准备血洗塔岭镇的。”关横在森林外的岩石后面,仔细分析着蜂后传来的讯息,他心中暗忖:“正好被我碰上,不如跟上这群人,顺便碾碎他们的计划,这也算是我送给夏妮的见面礼了。”
佣兵团长在分完金币之后,对众人大声吼道:“从现在开始,骑上马昼夜兼程,务必在明天拂晓之前赶到塔岭镇外围,然后就是全力以赴的突袭,现在出发!”
“噢!!走啊!”所有的佣兵嘴里打着呼哨,吆喝着骑上马,急匆匆的赶往塔岭镇的方向,然而,却有一个人稍微慢了半步,站在原地没动。
那个人,就是佣兵团的团长,他此时看看左右无人,急忙转身对着树林尽头说道:“桑森先生,您可以出来了。”
此时此刻,一个身披青布斗篷的高大男人迈步走了出来,他生得面貌凶恶一脸横肉,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此人嗬嗬怪笑道:“干得不错,竟然只凭着一箱金币,就让这些见钱眼开的白痴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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