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币,毫不在意他的威胁说道:“只要你别在市场上捣乱,我没空去找你的麻烦。”对他威胁的人多了去了,但只要他还是监管员,即便稍有出格,这些人也拿他没办法。
“你就在那个位置。”猪头兽人烂皮随意的指着他侧后方一处空位。
那处空位不大,只有三平米左右,斜着放能够刚刚好放下马修的车。
马修左边的邻居,是一个卖奴隶的绿肤族兽人奴隶主,他有二十多个奴隶,排成了两排,占地可比马修的大多了。
那些奴隶明码标价,都用通用语数字写了价格,挂在他们身上。
奴隶中有兽人,也有人类,但最便宜的一个奴隶,也需要三百二十青光币。
马修暗暗摇了摇头,他现在只有一青光币了,连明天雇佣大牙的钱都没有了。
“大牙,你先回去吧,明早来找我。”马修对大牙吩咐道,大牙只是向导,现在他已经知道市场和旅店的位置,暂时不需要大牙了。
“好的,老爷。”大牙恭维的说道:“祝您买卖顺利。”
等大牙离开后,马修拉开盖布,将车里的东西拿出一些,放在面前的地面上。
比较值钱的是武器,特别是巴贡的那把斧头,以及人类车队那些死去的佣兵的武器。
人类的武器,普遍比兽人的更精致,也更耐用,因此在洛伦斯草原上行,人类的武器价值更高。
武器在洛伦斯草原上,是永远流行的商品,再差都能卖出去的。
这多亏了许多兽人好战的性格,以及经常发生的部落战,导致武器对于兽人而言,就像是手脚一样,没有衣服可以,但没有武器不行。
马修的武器刚摆出来,就有一群人围了上来,毕竟作为部落首领之子的武器,巴贡的那把斧头,对于许多兽人而言,还是不错的,对于力大的兽人而言,那种厚重感能让他们将这斧头使得很顺手。
但率先卖出去的,不是那把斧头。
“这把刀我要了,我拿这个奴隶跟你换。”一个高大的狼人族兽人,大力拉过一个人类男隶来,将他按在地上,对马修叫道,他看上的刀,是一把窄背刀,不适合大力劈砍,但用习惯的人用起来,就能快速出刀,非常适合突袭。
马修看了那人类奴隶一眼,就立刻拒绝了:“你这奴隶,浑身是伤,而且这么瘦弱,呼吸轻得都快听不到了,能拿来干什么,而且我买了他,说不定他都活不过今晚,我还得花大钱去救他,谁要啊。”更何况他连救治的钱都没有,等于是用一把刀换一具尸体,就算他再不会做生意,这样的交易,他也不可能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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