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都想要为她们两人都解除奴隶刻印的。
反倒是雪蜜,如果她能老实一段时间
,马修也不是不可能放过她。
他实际上对强迫,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只不过自小就向往有个狐人族奴隶,所以,对雪蜜的兴趣很大。
但这些年里,这种迫切已经淡了不少,强迫让他感觉落了下乘,想要以自己的口才,说服女人臣服,才有成就感。
即便是要买奴隶,也更喜欢老实听话的奴隶,就算有个性,也最少要聪明。
像雪蜜这种几乎永远都学不会听话的笨奴隶,他已经有些心累了。
“那个家伙也是真蠢。”
芙兰雅笑道:“他之所以没有解除你的奴隶刻印,再重新刻印,应该是在你身上花了不少的代价吧,想来刻印你时,花费的贡品价值肯定不低,不然早就解决了,用不着修改,也用不着强留着你,像你这样的兽人虽然不多,但花点钱,那些奴隶商人应该还是能给他找到的,但是你除了比别的狐人族好看一点,一点用都没有,还只会逃跑,还得费心看着你,你的这些衣服,你每天吃的东西,在这座城里,可是需要不少钱的呢。”
她在可怜那些钱,如果那些钱能给自己,自己不知道能多舒服呢。
前几天,她有去佣兵公会看过,佣兵公会的确谁都能加入,特别是对于精灵,审查更轻松。
只不过,当看到佣兵的任务上那些佣金后,她瞬间就打消了做佣兵赚钱的念头。
享受到了在竞技场一天就能赚到几个金币的快感,再让她去辛苦十天半个月都赚不到三枚金币的过程,她有些受不了了。
她是来历练的,不是来磨练的。
而且这种辛苦,一点意义都没有。
她已经是魔导师了,可用不着修炼魔法,这个城里的魔导师,绝对都没有几人能比自己更懂魔法。
“如果你真的聪明的话,要么就安心做奴隶,要么,就试图讨好他人,让他给你解除奴隶刻印,你给他做情妇或侍妾,会更自由一点。”芙兰雅提醒她:“如果你再逃跑,逃跑失败,他很可能会对你失去耐心的,听说,你曾经和他一起去过北部,参与过伊卡斯帝国北部的战争,那么你应该知道他曾经有个恶魔的名号,是怎么来的吧?你觉得,如果他对你失去了耐心,是会把你放了呢?还是会......”
雪蜜顿时打了个寒颤,虽然她确实神经粗壮,但当初在塔罗帝国,也亲眼见识过马修独自一人,屠戮千人以上的塔罗军的,那场面,如同地狱深渊中的恶魔在屠戮人类一样残酷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