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荣正带着狗狗出去跑步,他家的这条金毛也真的是很乖,每天准时咬着绳子跟他出去,今天方美思正在写的那本小说的第一部正写到最关键的部分,于是她没有跟他男人出来,有时候作家灵感一来,什么事都会不去理会,专心的写她那本书。
庄荣摸着不肯走的金毛波比那柔顺的头发说:“好啦,好啦乖,走吧!今天你主人有事情没办法跟我一起出来,你不用这样吧,小波比,真是的,平常你这小子最喜欢出来跑来跑去了,我用绳子都拉不住你,今天你竟然死赖在这里不走在干嘛?想你女主人了,那我们就回去吧不玩了。”
庄荣于是拉着狗绳打算把它送回屋子里,但是人家波比依然丝毫不动,跟他较上劲了,看样子人家波比现在是这样想的,女主人不出来,不把你们凑成一对,我就不出去。
庄荣被这只顽皮的波比搞得没办法只能使出浑身解数祈求波比,乖乖的跟他一起走,所以说有时候家里养的狗,发起脾气来也是很难办的,尤其是一只脾气温顺,但是性格骨精灵古怪的聪明狗狗,那个比熊孩子还要难对付。
“好了,我到时候给你煎个t骨牛排行了吧?我靠你这臭小子还不满意啊,那两块行了吧?两块还不行,三块,我最多就给你三块啊!再多的话,你吃完要拉肚子的。”庄荣拿出了杀手锏,这只狗喜欢吃牛排,他和杨CD经常感叹这年头是什么世界?连狗都活的比人好,当然做狗也要分369等的,这只狗是最上等的富豪狗,区区三块牛排根本就没卵用。
人家波比理也不理他,别过头看样子好像是跟他生气一样,庄荣使劲的劝着,也没用,他现在想好了,这只狗如果不肯跟他走的话,他就直接把狗狗抱回家里面去不管他了。
这时候,一个银铃般的笑声从他身后传了过来,庄荣向后望去,看到了上次他救过的那个红衣女孩,她这时候骑着一辆自行车笑着看着他,庄荣看着这个女孩那纯净的眼神他感觉十分舒服,他也对着那个女孩笑了起来。
那个女孩把自行车停到了旁边,欢快的走了过来说:“帅哥哥,上次谢谢你。”
庄荣又想起了那一次他去那家寺庙拜祭死去的方洁霞还有她肚子里面的孩子,他当时身上已经藏好了一把枪,打算在墓前自杀,当时的他认为该做的事情也做完了,爱自己的人也死去了,他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那次是他第一次想死。
他当时面无表情的看着方洁霞的墓碑时他在想着还有什么事情没完成的,他想了想好像没有。于是准备从自己的兜里面拿出枪来,死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这个女孩走了过来,这个女孩天真的说道:“这位大哥哥,你也失去了家人吗?”
庄荣看到这个女孩的时候。被她那纯洁的眼神震撼住了,说实在话,他很少有看到如此纯洁眼神的人,这种人是没有受过这个世界的恶意的,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天使,他当时记得他自己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然后继续想掏枪的时候,这个女孩她竟然哭了起来,他不知道怎么回事,被这个哭声感染了他也流下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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