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似藏青色的帷幕,点缀着闪闪繁星,让人不由深深地沉醉。
布鲁克林区的幽静小路上,月光照耀着灯光上,形成了双重照射,整个街道鸦雀无声、空无一人。
由于这里曾为黑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加之米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低、就业困难和种族主义的歧视,这里曾是米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
当然,现在虽然有所改善,但改善的也就那样,这里的犯罪率依旧比纽约其他的市区要高上不少。
皮特是一个从偷渡来的黑人,他原本的名字不叫皮特,只是想要尽快的融入米国,改成了皮特。
来到米国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非洲梦”,赚够大量的现金,风风光光的回到自己的家乡,成为人上人。
然而快乐米利坚,枪战每一天。
想要在米国赚大钱怎么可能是那么简单?
在穷贫潦倒之下,皮特只能加入布鲁克林区的一个小型黑帮里,每天夜晚在布鲁克林区的各个小巷里巡逻,用着腰间的一把仅有四发子弹的手枪来抢劫。
在皮特身边,还有四个同伴,他们五人一组,在这里劫掠一方,互相有个照应。
其实他们都清楚,所谓的抢劫只是一个幌子、一个顺带着的事情,如果遇到了抢就完事儿了。
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巡逻警视,保护老大的安全。
抢很难抢到什么东西...因为路上没有人。
你真以为穷人区的人傻啦吧唧的晚上出来溜达腿?
虽然他们的使命是这个,但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他们早就已经松懈,每天晚上来到路边一坐,喝酒打牌,生活快乐似神仙。
“嘎吱...嘎吱...”
脚步声在皮特他们的耳畔响起,皮特登时一愣,抄出别着的手枪,和其他四个一样,心里暗然一喜:有生意了!
他们抢劫的路人,最后只有一半的战利品会上交,剩下的一半将会是他们五个人给偷偷分了。
帮派高层对于这种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放在心上。
一个衣衫褴褛的身影出现在道路的最尽头,一瘸一拐的朝着他们的方向走来,这瞬间就让方才高兴着的皮特失望不已。
“狗屎!看这样子,又是个穷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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