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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草原上的这一代狼王便是母狼,不仅身形魁梧,力量也特别强大,偏偏遇上这么一头早晚吃着高品质牦牛肉,体重有点儿超标,精力有点儿过剩的哈士奇,疯起来连它自己都害怕。
在体重上两者半斤八两,在战斗力上,二哈又有加成,这个意外发生的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百度百科上面写着“哈士奇、金毛犬与拉布拉多并列为三大无攻击性犬类”,如果你信了,那就真的输了。
哈士奇在野外的生存能力超强,混入野狗群成为头犬,混入狼群成为头狼的例子屡见不鲜,它只是对人特别怂罢了,对狗或对狼却看不到半点儿怂样,动辄秒杀而且极其残忍,凶残根本不像是一条狗。
要不是血脉深处的狼性点错了技能树,否则绝对不是人类看到的那个又怂又蠢的模样,反而是狡猾残忍,精力旺盛的猎杀者,即使是野狼,照样也得退避三舍。
二哈的狼中贵族可不止是虚名那么简单。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德吉村的小伙子,二哈的铲屎官揪着自己的头发,一脸抓狂。
尼玛疯起来,连狼和狗都不分,也不管一下场合,作为主人,真替它感到丢人。
好想把这货拖回来打死,再挖个坑,埋到里面,堆上石头,叫作尼玛堆,把它直接祭了天。
“哈哈,哈哈哈哈……”
老猎人捂着肚子,笑得快要不行了。
说好的生死决斗呢?这,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打野战是可以这样解释的,太意外了。
在此之前,他原本打算趁机射杀狼王,哪怕误击哈士奇也在所不惜,与战果相比,那点儿误伤根本不值一提。
可是现在,老猎人却半点杀意都无。
没想到那头狼王竟然是一头母狼,被哈士奇强上过后,自然而然的与人类产生了羁绊。
接下来的情况还不好说,但是可以肯定,绝对不会像之前那样与人类不死不休,至少还有哈士奇老公在这里,不看僧面看佛面,双方之间出现了缓和的余地。
作为经验丰富的猎人,潘希迪十分清楚,这些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动物,绝对不是懵懂愚蠢,反而十分聪明,知进退,懂取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交流。
狼王的智慧更是异于普通野狼,也更容易理会人类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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