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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邻桌的饭菜勾起馋虫的,只有最近在旅途中一直吃萝卜的柯尔一人。
嗅觉灵敏的赫萝自不用说,连罗伦斯都无法对这种气味产生半点食欲。
不过,罗伦斯他们是幸运的,这不是因为他们有足够的钱,也不是因为旅馆里的大蒜用完了。
而是因为看穿了他们心思的皮亚斯基决定自己掌勺。
“我平时经常去北方地区,每次被风雪封住前路的时候,都要帮忙做饭,不知不觉就学会了。”
说着,皮亚斯基把简单而美味的羊肉汤端上了桌子。
那是往水里放大量的盐,用姜、葱、萝卜、羊肉干和羊足骨做成的简单肉汤。
当然,里面还藏着一种重要调料。
在说明的最后,皮亚斯基以略带神秘感的语气说出了这种重要的调料,那就是邻桌的旅人一面抱怨一面吃着的饭菜里大量加入的——大蒜。
皮亚斯基说,加入少量的大蒜,就是这道漂浮着黄色油脂的透明的汤如此美味的秘诀。
每个人碗里的羊肉汤中,都加了直接吃会很难吃的燕麦面包。他们一面喝着热汤,一面吃面包。这样一来,有着“忍耐”这种诨名的难以入口的燕麦面包也能让人吃得有滋有味了。
罗伦斯对皮亚斯基充满了感激。
这不仅是因为他做的美味料理,还因为料理让赫萝把烈性酒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在没有河流或者水池的地方,自带的水不可避免地变得难喝。不过,只要像这样加入各种东西放到火上烧的话,再难喝的水也没问题了。”
拿着木勺舀汤里的肉吃的赫萝已经吃了三大碗。
连吃相文雅的柯尔都连吃了两碗,美味程度可见一斑。
“的确,用难喝的水做出如此美味的料理是相当不错的事……不过,这只适合人数多的情况吧,一个人旅行的时候每次都这么做的话,绝对会出现大赤字。”
“对,你说的不错。由于我们经常结队各处行商,做饭这种事就被推给年纪较轻的我来做了。”
众多商人结队行商的时候,无论在买卖方面还是安全方面,都有更大的优势。
不过,皮亚斯基的商旅风格,怎么看都具有独行之人特有的那种洗礼和精悍。看到皮亚斯基,罗伦斯最先想到的,是独自攀登险峰断崖的孤傲商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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