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赫萝的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了弥补两人寿命的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的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的故事,多到读完一遍就忘了开头,那么这些快乐的回忆就会永不褪色。
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了可以用沉迷来描述的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的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
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
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一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了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
「剥一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么样?」
赫萝的真身是一头巨大的狼,只要她一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
「你说的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
「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
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的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
「顺带还有肉吃,真是一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
「羊皮纸的做法,我可不知道啊。」
「汝这个人真没用。」
到处随便乱花钱的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了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一晃一晃的模样看上去开心极了,他不忍心这么说。
马车的载货台上,有几件装在大麻袋里的货物。除过赫萝在秋天的森林中努力收集来的战利品外,还有一个袋子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到嗡嗡声。仔细一看,周围还有从袋子的缝隙里逃出来的家伙飞来飞去。
袋子里面,是罗伦斯被蛰了好几个包之后,才采到的巨大蜂巢。
「真是的……既然这样,干脆绕一点路好了。」
「喔?」
罗伦斯摊开了地图。赫萝对他接下来要说的似乎很有兴趣。
「正好到了岔路口。我记得这附近有个旅舍……啊,果然找到了。来纽希拉的客人中途会在这里停留,所以他们也许攒了一些纸和墨水。」
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过贵族和王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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