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当然的,是我决定的。
但不知怎地就是开心不起来……这应该是骗你的。
我缓和脸上的贼笑佯装没事,以逃避大家射来的视线并掩饰害臊。
“……………………………………”
喜欢我的人。
在长濑透初次向我告白之前,我从没想过会有这种人存在。
……不,小学时好像有个女生暗恋过我,不过那是特殊案例,所以不算数。
某单字既是我的名字,又到处泛滥成灾,我却觉得那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是罪犯的儿子,性格又糟糕(不是我在客气),虽然勉强算是一种生物,却只是粗略维持着人类的形体。
若问虫和鸟或鱼哪个最惹人厌,大部份的人都会回答虫吧。
但是呢,我的经验告诉我,偶尔还是会有人喜欢虫的。
人生漫漫,即使如此,我还是有数百分之一的时间,能感受到有人就是特别偏好我这种异类,谢天谢地。没想到竟然会有人喜欢我,真令人感慨万千。
这有可能是误会一场,也有可能是委曲求全,我感到悲喜交加。
所以我不但不恨长濑,反倒很感谢她。
但我却恩将仇报地和她分手了。
我说不定只是因为有人喜欢我而沾沾自喜,才因此喜欢上长濑。这个理由真是烂透了,我对透的罪恶感深深涌上心头。
骗人归骗人,我又离人渣更近一步了,事到如今就将错就错吧。
我对始终摆出漠然态度的菜种小姐点点头,示意她要爱惜生命。(注:出自《勇者斗恶龙》,玩家对AI下的战斗指令)
对了,除去第一次和她讲话那一天,我还有一次称呼长濑为“透”。
记得那天,我首次试着对她表白,长濑一脸贼笑,以牙还牙地猛叫我的本名,害我直奔厕所,度过了又酸又甜的青春时光。事实上,是胃液在酸蚀我的口腔。
“等我们离开这里……”
“嗯?”
伏见来到这栋宅邸后,首度做出积极的发言。
“我们……再一起参加社团活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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