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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宴会时间就是下礼拜六,也刚好是取礼服的那天。
在这一周多点的时间里,简夕废了不知道多少稿子,翻遍了无数古今中外对于“傲气”这个词的解释和一些相关典故,又找出了西蒙的所有作品一一看过去。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秋日午后,简夕看着家里两个小宝贝咿咿呀呀争吵着要玩一个玩具,脑中灵光一闪。
三原色。
黄、红、蓝。
这三种颜色,是所有颜色的终点,更是被广泛用于制作各种早教儿童玩具、绘本当中。
它们有足够的傲气睥睨其他一切色彩。
因此,西蒙设计的衣服主色调必然是其中之一。
金黄的颜色太高调张扬,红色他早先在他的工作室就说过不适合简夕,那就只有一种颜色——蓝色。
简夕忽然觉得自己抓住了最重要的东西,这些天她所有恶补的知识一股脑地涌现在脑海。
简夕立刻抓过铅笔,埋首在纸上画了起来。
成功搞定设计图,时间已经走到了周四。
离宴会开始还有两天。
简夕深呼吸了一口气,打电话给了霍盛庭:
“喂?”
他们两这阵子忙起来已经三天没联系过了。
霍盛庭刚好开完一个会议,笑着问,“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盛庭,你在Y国有没有认识的可以做珠宝加工的?你送我的礼物派得上用场了。”
简夕情不自禁露出笑容,她迫不及待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我已经完成西蒙先生出的题了!”
“认识。”霍盛庭含笑听着她语气里的骄傲,“我现在就帮你联系,夜阑在你附近,你找她一起过去。”
“好!”简夕抛了个飞吻,“谢谢老公,mua!”
现在已经是下午,简夕立即出门,联系上夜阑之后,直奔霍盛庭给的珠宝加工地点。
那是一家位于曼哈森街道上的一家手作店,简夕和夜阑赶到的时候,那位穿着咖色毛衣,一副经典Y国人打扮的年轻男子正要关门。
“等等!”简夕一个心急,连忙过去拦住,“你好,请问您这边接一个急单吗?我这礼拜六就得要。”
“抱歉小姐。”年轻男子金发碧眼,一双湛蓝的眼在阳光下看上去漂亮极了,他温文尔雅道:“我今天要下班了。”
夜阑惊了,“这才下午三点!”
打工人能这么早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