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火库里,墨瑞克吩咐人将所有幸存者和已经投降的士兵带了过来,他知道,光凭张扬几个人肯定无法对付已经变成丧尸的斯蒂夫。因此,他需要尽快组织一支队伍,哪怕他们只能帮着分担一些攻击。
几分钟后,军火库前便挤满了人,墨瑞克抬了抬手示意大家安静。
“朋友们,想必你们已经清楚斯蒂夫的为人了,现在,他已经变成了丧尸。而我们的恩人们此刻正在跟它战斗,可是,光凭他们几个人,很难对付那个家伙,所以,我需要找一些有勇气,不怕死的人跟我一起去宰了那个混蛋!”
众人先是沉默了一会,接着,一个粗狂的声音响了起来:
“算我一个!”
循声望去,那是一个白种军人,身材魁梧,身高至少在两米以上,光头,一身腱子肉,看上去很是凶猛。
墨瑞克点了点头:“好!”
紧接着,又有几个人高声喊了起来:
“也算我一个!”
“还有我!”
“我也去,我要宰了斯蒂夫那个混蛋!”
一时间,所有人都被他们几个的勇气所感染,大家纷纷鼓掌,在掌声中,十几个勇士走了出来。
墨瑞克看了看,面前站着十五个人,有平民也有士兵。
“你们都是真正的勇士,现在,让我们一起出发,去宰了那个混蛋吧!”
说完,墨瑞克向旁边一闪,露出了身后的一张桌子,那上面放着各式武器,除了刚刚慕枫见过的阻击枪和火神炮外,还有几个火箭筒,以及其它的一些重武器。
那个光头士兵第一个走了过来,伸手摸了摸阻击枪,嘴角向上一扬说道:“这把枪是我的了。”
说完,光头士兵熟练地检查了一下,接着又拿了些子弹放进了口袋。
“你会用这把枪?”墨瑞克问道。
“当然,这可是我的老本行。”说完,光头士兵敬了个军礼,大声喊道,“狙击手伯克利等待您的命令!”
墨瑞克点了点头:“好,士兵伯克利,你的任务就是把你口袋里的子弹都给我打到那个怪物身上!”
“是,长官!”伯克利再次敬礼,然后便转身跑了出去。
作为一名狙击手,他向来是独来独往,此刻更是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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