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李天龙满载而归,初步统计,光金银就超过五十万两。
如果还算上各种珠宝、古董字画及布匹棉帛之类的,总价值估计有八十万两。
还有迎门梁劫掠的王家商队的财物,王家只拿走了一半,另外一半折算成十万两银子作为对沈浪的酬谢。
加起来就有九十万两左右了,这么多钱,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在现代社会要买这么多银子要超过一个亿。
而这都算是战利品,对于战利品怎么分配,沈浪自然也想过,并且很早就有了规划,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时代不同,如果想按后世那般全部上缴,那是不可能的。
士兵的士气是需要各种方式去激励的,战利品的分配和军功的奖励就是主要的激励方式。
大明普通士兵的军功计算方式还是比较原始,按敌人的首级来计算,所以一旦军纪败坏,就很容易出现杀良冒功的事情。
在自己的军队,沈浪不想用这种方式。
他主要看士兵们在战场上的表现,分团体表现和个人表现,有专门的人员观察和统计。
比如一个小队,一个旗或者一个局的士兵在战斗中作战极为勇敢,就可以获得团队军功奖励。
若是这个团队中,有一个或者某几个士兵的表现又明显超越其他人,那这些士兵又可以获得个人军功奖励。
而这次剿匪,除了锦衣卫的一些人获得了一些军功,其他人都没有军功,因为战斗过程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屠杀。
所以此次作战,只有作战奖励,普通士兵每人可以获得五两银子的奖励,而军官则按不同级别获得不同的作战奖励。
除了军功之外,那就是战利品了。
这次作战难度不大,伤亡也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但战利品还是非常丰厚的。
若是在其他军中,恐怕早就被私自瓜分了,军官占绝大部分,士兵暗中私藏一小部分。
更有甚者,甚至连士兵私藏的一部分也不会放过,所以明军才不时的闹哗变。
肉都吃了,汤都不给士兵喝,不哗变才怪。
沈浪自然不会这么做,他也没有隐瞒此次收获九十万两巨款的事情。
因为在接管全军之后,他就将战利品分配方案通报了全军,并且得到了崇祯的同意。
为此,崇祯还下了诏令,由王承恩代表皇上亲自到军中宣扬。
凡是沈浪这支勇卫营缴获的战利品,先按军功将军功奖励发下去。
若战利品不足以发放军功奖励,则朝廷补足,其实是崇祯用内帑私开小灶,朝廷是很难通过这个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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