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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买蓝色的话,她又怕他觉得轻浮,配不上他的身份和气质,所以她有些纠结。
钟起云大致瞅了一眼,就伸手指了指那件黑色的衬衫:“这件吧,比较符合他老奸巨猾的形象。”
听到他的话,钟意蹙起眉头,又抬手戳了戳他的脑门:“钟起云,你怎么说话呢?简直口无遮拦。”
“他毕竟比你大那么多岁,又是我男朋友,也算是你的长辈,你怎么能一点礼貌都没有?要是让爸听到,你少不了要挨骂。”
钟起云赶紧改口:“我怎么没有礼貌了?我这是夸他呢。”
钟意瞪着他:“你当我傻?谁家夸人用老奸巨猾这么难听的词儿?”
钟起云很少跟钟意犟嘴,只要她高兴,让他做什么他都乐意,遂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嘴,表示认错:“行行行,我的好姐姐,我收回刚刚的话好不好?”
钟意也懒得跟他计较下去:“赶紧帮我选一件。”
钟起云蒙了一瞬:“我刚刚选了啊,黑色。”
钟意显然对这个没什么灵魂的答案并不满意:“说说具体原因。”
“他这个年纪不穿黑色穿什么?难道穿天蓝色?拜托,这是小鲜肉才会选得颜色,譬如我。”
钟起云偏爱天蓝色,只要特殊一点的场合,首选的颜色都是天蓝色,这个颜色虽然显得干净,却并不显成熟。
他想他到了三十岁的年纪,应该也会偏爱黑色,毕竟那才是心理和生理都已经成熟的标志。
发表完自己的想法,钟起云百无聊赖的围着衣服转了两圈,最后看到价格的时候,一阵心疼加肉疼:“姐,这一件衬衫五位数,你最近发财了啊?”
三万二一件衬衫,对他们这种在中等偏下,不算大富家庭长大的孩子来说,算是比较奢侈的消费水平了。
“还是……刷傅泊焉的卡,用他的钱送他东西?”
钟意深吸了一口气,只差喷火了:“如果用他的钱送他东西,你觉得那还叫“送”吗?”
傅泊焉那样精明的男人,什么小细节都会看在眼里,她要是真的用他的钱送他东西,虽然他不会说什么,但肯定会在惊喜程度那方面大打折扣。
既然想送,就用自己的钱送。
虽然她手头没什么钱,只能刷信用卡慢慢还,但至少可以理直气壮,不用做贼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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