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一个晚上,掌柜的送来了几套衣服,秦天宇和叶紫衣的都有。
换上古代的书生装,叶紫衣眼前一亮。饶有兴趣的打量起秦天宇,以往的秦天宇给人总是一种生人勿进的威严和冷漠。
但穿上带点秀气柔情的书生打扮,收敛了不少他的戾气和煞气,更显得俊美一些,更加让人心生亲近。
"晚上你睡,我守着!"
被叶紫衣看得头皮发麻。秦天宇有些落荒而逃的样子,打开了房门,将房门带上之后,站在门口。
"噗!"
叶紫衣被逗笑。望着屋外的背影,心里感到无比的安全,她的确困了累了,心想有秦天宇在外守着,她先抓紧睡一会儿,回头来替他。
房门外,秦天宇思量着。
按照小七所言,除非大神通者。否则几乎没有离开孤邨的机会,他总不能一直仗着孟婆的威名混吃等死,就算他放得下尊严,孟婆未必如他愿,所以,想必须现在这里立足,第一条,先要赚到钱。
秦天宇低头看着金剪子,也不知金剪子是何材质,竟然能扛住狂饮好几次攻击。也丝毫无伤。
当初还想将这件救了他两命的宝物卖了。
恍然,秦天宇想起孟婆曾说过赠予他"死字秘"。难不成就在金剪子当中,秦天宇低头细细研究金剪子。然而,他左看右看,根本看不出任何玄妙之处。
看来,缘分还没到!
罢了,暂时不想。
秦天宇将金剪子重新用粗布包裹,别在背后。静听叶紫衣的呼吸声,听得出她很累。睡得很香,秦天宇望了一眼窗外,窗外天色还未暗下来。
想到之前的当铺,秦天宇低头翻找他换下的衣服。他素来不爱带金银玉器,衣服虽然算是名牌。在这里根本不值钱,还破了许多处。
唯一值钱的只有手上的手表,这是博朗名表,不知道能价值多少。
天色还早。叶紫衣睡得很香,有孟婆的招牌在。暂时应该不会有人在知道他的底细之前,找他和叶紫衣的麻烦,源于此,秦天宇才走出饭店。
一下楼,掌柜和伙计们立刻恭敬的退到一片,都不敢抬头看他,店里清冷一片,显然孟婆的威力远超乎秦天宇所想。才连累这家店的生意。
有一丝愧疚,也仅仅是心里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