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太监都是保皇党。即便千万人恨不得废帝,太监也是皇上最忠心的奴才。
“冯初。”黑衣人解下面纱,“师父生前最器重你,如今你却为了荣华富贵,不惜与我们为敌。”
冯初早前小小的人儿,跟在干爹的屁股后面的时候,见过这些人。
虽然那些年他年龄不大,能常常被孟渊抱在膝上,与人论事。
但冯初天生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时隔多年,也记得这几张面孔。
“尔等刺杀皇上,该当何罪?”
压下心底一片惊涛骇浪,面前是干爹的徒弟,身后是大銘王朝的皇上。
“哈!”黑衣人知道多数无益,心痛长啸,“师父你睁开眼看看你的好儿子,如今已经成了皇家的一条好狗。
冯初,你只顾跟皇上自幼的情分,却忘了干爹的栽培。
是非不分的狗奴才,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连杀父之仇都能忍。
今天我就替师父清理门户。”
“你们别逼我。”冯初的话音刚落,黑衣人已经冲了上来。
他手上没有趁手的兵器,又怕这些刺客伤着皇上,打斗时左右掣肘。
好在这一身的功夫,都是孟渊亲传,跟几十个黑衣人打斗到黎明,依旧不分伯仲,难分难舍。
黑衣人刀刀致命,冯初却不忍心痛下杀手,保留三分,只去断他们的兵器,刺伤他们的手脚。
直到一名黑衣人死在自己手上,冯初仿佛瞬间清醒了。
他心知肚明,即便自己今日手下留情,将他们打残,而不是置于死地,皇上也会下令诛他们九族。
倒不如让他们死在自己手上。
冯初夺了一个黑衣人的刀,再次交手,他仿佛杀红了眼一般,十几个黑衣人倒下,他身上的衣袍也被鲜血染红。
手臂上了一刀,鲜血喷出来,直冲天花板。
“爱卿!你受伤了!”朱振不顾身份,屈尊降贵,从龙袍上砍下一只袖子,替冯初包扎。
主仆情深,在往后的岁月里,一度成为美谈。
“奴才卑贱之人,怎可劳动皇上亲自包扎。”冯初抽回手臂,咬着棉布条的一头,用另一只手将棉布条缠在手臂上,打了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