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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做饭之前还专门下厨给他煮面,刚才敏敏说想吃她做的面条,她也没有拒绝,更没有丝毫怨言的就去了。
万向把她的手拉过来,摩擦着她手背上的红痕,心疼的说,“你这双手啊,就不是用来做饭的,以后这种粗活你就别做了。家里又不是没有佣人。”
“敏敏想吃我亲手做的嘛!”
一旁。
万敏原本已经放下了筷子,听林薇这样说,她又默默的把筷子拿起来,夹着面条小口小口的往嘴里送。
她内心冷笑不止。
林薇……她戏真多啊。
给她煮一份白水面条,都没有忘记在爸爸面前刷好感。
怪不得能把爸爸的心抓的死死的,别人面前雷厉风行,在爸爸面前就放低姿态,温柔的陪着小意,是个男人都吃她这一套吧。
至于爸爸……
万敏对他已经彻底死心了。
当年妈妈跟爸爸结婚的时候,家里给的陪嫁全都用来给爸爸创业,刚创业的时候公司请不起员工,妈妈就充当业务员。风里来雨里去的给他拉单子。等后来公司稳了,合作公司经常拖着账目不还,害的公司没有钱给员工发工资。是妈妈不惜充当泼妇,跑到对方老总家里撒泼,又哭又闹才要下了钱。
后来。
哥哥和她相继出生,妈妈就从公司抽身,全心全意的做起了家庭主妇。
这些年。
从她记事开始,每天妈妈都会花几个小时给爸爸炖一盅汤,给他补身体。
林薇只是煮个面条烫伤了手,爸爸都这么心疼,而妈妈为这个家操劳了几十年,苍老了容颜。败坏了身体,却换不来爸爸的半分怜惜。
何其讽刺?
万敏味同嚼蜡的吃着碗里的面条。
吃了半碗,她实在吃不下去,终于放下了筷子。
“敏敏,好吃吗?”
万敏眨眨眼,“要说实话吗?”
“说。”
“小妈,你好像忘了放盐哎!”
“没放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