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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