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钱也就罢了。
一花钱就如此豪横。
不愧是他的小公主。
“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一个别名叫Lucifer。”陆初尧说道:“我有段时间在F洲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叫,所以笙姐,你可能买的,是我的袖扣。”
他斟酌了半天,终于告诉了宁笙。
想知道宁笙是什么反应。
抬头。
结果,宁笙并没有什么反应。
“所以你,是在后悔吗?”陆初尧问。
花了两个亿买了这么个玩意儿。
“不是。”宁笙道。
“那是?”
“我知道是你的东西,如果不是你的,我是不会花钱买的。”宁笙淡淡的开口:“我先生的东西,为什么要送给京城其他名媛呢?虽然拍卖的名字是Lucifer不是陆初尧,可我在心里,他们是一个人。”
不管叫什么,不管什么身份。
都是陆初尧。
都是她爱的陆初尧。
这没错。
陆初尧听到这话,一时间沉默。
谁说的啊。
谁说的是他救赎的宁笙,是宁笙救赎的他啊。所有的人都在说Lucifer的狠厉无常,天狼战队曾经的首领不近人情,高高在上的陆家三少不食人间烟火,生冷莫测,可只有宁笙,觉得这所有的人都无所谓,都是同一个人,都是她的丈夫。
“笙笙,我们应该很早就认识的。”
宁笙:“嗯?”
“这样我就可以找到你,把你藏起来。”
不让任何人发现。
你,是我的宝藏。
宁笙笑了一下:“我现在,在你身边。”
所以没关系。
不管过去了多久,我们依旧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