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鸡,就知道问你没用。”陆初尧淡淡骂道。
陆起越发觉得委屈,没用您为什么还问??
孟初遇拉着宁笙到了一家商场,直接进了奢侈品店。
“宁笙,你请我看演唱会,我送你一件衣服吧。”孟初霁拉着她到了女士服装处,这家奢侈品店的人并不多。
宁笙摆手:“我不需要衣服。”
她是真的不需要衣服,陆初尧给她准备的衣服已经填满三个衣柜了,买了她也未必会穿,无非就是浪费,还是少花冤枉钱。
“宁笙!你看到那双鞋子了吗!!”孟初遇惊呼。
宁笙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那是一双白色水晶鞋,看着并不是很实用,精致小巧。虽然好看,但是对于她来说,有点华而不实。
感觉像是童话里灰姑娘的鞋子一般,不太适合现实中的人。
“宁笙,我想买……”孟初遇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挡住了。
她微微抬头,看到面前的人,正盯着自己,她思考了一下,并不认识这个穿着打扮奇怪的女人,难不成是她曾经揍过的女人?她忘了。
“这双鞋我要了,你们看看别的吧。”
“奇怪,我刚才看到的时候还没有你!”孟初遇说道。
宁笙走了过来,看向孟初遇,“这双鞋你真的喜欢?”
“还行吧,但是有人和我抢了我就一定要买。”孟初遇虽然看着大大咧咧的,可完全是个不会让自己吃亏的主儿。
“哟,我说这是谁呢?原来是你呀,向你这种下贱的人,居然也会来奢侈品店?我告诉你,就算你攀上了我们京城最有面的那位爷,你也是个乡下妞儿,有些人,生来就低贱。”对面的女人看着宁笙,说话极其难听。
宁笙看向她,表情冷了。
她在京城,就认识这个一个跋扈的大小姐。
秦家的大小姐秦臻。
不怕死,又爱作死的女人!
“你刚才的那番话,是在说宁笙?”孟初遇问道,随后看了一眼宁笙的表情,继续问道:“你和我们家宁笙认识?”
秦臻笑:“你们家的?”
“你看宁笙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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