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大金链子,而这似乎还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两个手腕上一边带一个大金表。
这副形象,林飞看起来倒是极为眼熟,如果不是长相不一样,他甚至以为自己又碰到了那个放高利贷的程老二。
而自从看到方晴之后,这货的眼珠子就仿佛长在了方晴身上一般,一脸呆滞,口水都差点横流一地。
这也正常,对比那个最多只有四五分姿色的陈雪来说,方晴看起来就仿佛天仙一般,这男子恐怕半辈子也没见过几个如此漂亮的女孩。
但这也让其形象显得越发不堪,方晴刚才的语气已经算是客气无比。
“那是当然!我男朋友可不是一般人,说出来都怕吓死你!”
陈雪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身边的男人一副猪哥的模样,反而也紧紧挽住对方的手臂,神态越发傲然。
“走吧方晴,我们换一家去看看。”
林飞实在有些看不下去,拉着方晴就要离开。
这个陈雪明显就属于那种喜欢趋炎附势的拜金女,而且和方晴的关系也很差,所以今天难得在这里碰到,便正好趁机会显摆一下自己找的男人有多有钱,从而好达到压过方晴一头的目的。
这种女人不说满大街都是,却也绝对不少见,林飞自然没兴趣和对方计较什么。
尤其他们现在时间有限,浪费在这种人身上就更加不值得。
别说他现在的层次,就算在入狱前,真正的有钱人也见过不少。
但像这种暴发户形象的打扮,以林飞的一贯经验来看,身家肯定有点,但也绝对多不到哪里去。
这年头已经不像七八十年代,越有钱的人越喜欢低调。
别人暂且不提,林飞以前就认识几个身家千万上亿的,平日里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不说,有些时候上下班都骑自行车。
这当然也不是为了故意装穷,只是到了那个档次之后,眼界和层次都已经截然不同。
他们只喜欢自己过得舒服健康就好,根本不会理会其他人的眼光。
而那些喜欢在别人面前高调炫耀自己多有钱的,要么是一个个穿得溜光水滑,其实却是欠一屁股外债的穷鬼,要么干脆就是个傻逼。
陈雪的这个男朋友到底属于哪一种林飞还不清楚,但有很大可能是其中之一,甚至干脆是个二合一。
和傻逼一般见识,林飞自然觉得丢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