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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缉的嫌疑人之所以冒险开枪是有原因的,他从来没有被一条狗追得这么狼狈过!
不,身后那条若隐若现的狼犬,都他妈的不能用狗来形容,那简直就是一条吃人的野狼。
逃窜青年吸了东西,身体状态欠佳,加上狼犬带给他的毛骨悚然的觉,以至于他跑了一段路就觉小腿软,身体在打摆子。
没有办法之下,所以才慌张地选择开了枪。
乱飞的子弹对奥狄斯有用吗?
没有的,不过他被激怒了。
记忆深处也有这样的枪响,几乎要了他的一条命,果他死了,就没有后来的这一切,也不会遇到甜到他心里去的亚历山大。
这个人类该死。
奥狄斯露出獠牙,从喉咙里发出了令人恐惧的咆哮声,虽然不北极熊那么浑厚,也不雄狮那么有力,但非常嘹亮凶狠,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击溃嫌疑人的心理素质。
乔七夕循声疾追,只见他四肢快光影,修长轻盈的身形富有节奏地起伏,往前压低的头颅随着驰骋的速度一点一点。
这是赛道上最常见规范的姿势,常常用于比赛,不同于赛道上速度定输赢,持证上岗的警犬则l是速度定生死,不是他死就是嫌疑人死。
嫌疑人跨过马路,跨过田坎,一头扎进了玉米,这是自寻死路!
奥狄斯之前不敢追太紧,就是因为害怕暴露自己的行踪,让对方有机会瞄准自己,现在进了玉米,那就是他的狩猎天堂。
不知道自己马上面临什么的嫌疑人,忽然听到一阵动静,像是什么东西在自己的周围掠过,玉米杆子沙沙作响。
他猛地回头用枪指着来路,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左边没有,右边也没有,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犯了错误。
心脏在胸腔里砰砰地直跳,因为超负荷的原因,他的肺部隐隐作痛,头脑也在阵阵发晕。
一双橄榄绿的眸子在暗处盯着这名逃犯,轻轻呼吸,他的动作中充满了对猎物的漫不经心和势在必。
他只是压低双肩走路时,说明他还没有出击的打算,直到他缓缓压低自己精瘦的窄腰,用下肢蓄力,才是要狩猎的先兆。
狼犬舌尖上的唾液,悄无声息地滴进土里,下一秒,这张骇人的兽嘴张更大更放肆。
嫌疑人转过身来,本来就浑浊的瞳孔猛地放大,那里倒影着一只张狂的猛犬向他面门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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