莺歌……
上辈子,她被双魂的楚莺歌,玩得团团转。
真是做梦都没想到,她竟有双魂,竟有半魔血脉,她不免得想起了雁回仙君,若不是她死了,飞升后她一定会来魔界找南归,报答她的陪伴守护之情。
若是如此,她就会见到楚莺歌。
楚莺歌就活不成!
“她曾经在西洲大陆,活得风生水起,把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中……”年锦书冷笑,在魔族,没她来寻仇,她必然也会如鱼得水。
她再一次同情林半夏。
夜浓分了她一把瓜子,“锦书妹妹,你越是恨一个人,越是要藏着心思,若你没有毁天灭地的力量,没有一招让敌人毙命的实力,你最好要学会喜怒不形于色,又或者,分明恨她,却要相亲相爱。”
年锦书,“……”
这招数,她刚回来时,不是用在雁回身上。
然后……没然后了。
她失败了!
楚莺歌站在台上,真真是迷倒了一片魔族少年,人们对这种未知的,罕见的血脉,总是充满了好奇,掠夺,征服的心思。
年锦书看着台下一群魔族青年男子痴迷的目光,她就知道楚莺歌吸引了一片男粉。
她本就容貌不俗,如今像是解封似的,妖邪妩媚,身段柔媚,可真是万里挑一的好颜色,在魔族看来,身世可怜,又实力不俗,可不是她从小吃遍西洲大陆的我见犹怜么?
夜浓打了一个响指,“锦书妹妹,我觉得你更美。”
年锦书,“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夜浓大笑,“我打听过你的生平,宛平城小公主,可徒有其名,在宛平城真正的公主是楚莺歌,你从小在她的阴影中长大。门中弟子更喜欢她,爹爹也更喜欢她,你幼时和她有过口角,你都吃了暗亏,你也很聪明,既然打不过,我就加入你。所以你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堪称仙门典范,她天赋比你高,比你受欢迎,只要有她在场,没人见到你的风采,你就像藏在她影子里的可怜虫。”
年锦书,“……”
她的少年时光,的确像是一条可怜虫。
旁人提起,更知多么戳心。
夜浓说,“你脱胎换骨,我怀疑你有过什么奇遇,然则,这并不重要。我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