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沙发上的手机一直在响。
备注:狗东西。
在厨房里寻觅一圈一无所获的司笙,趿拉着拖鞋走出来,路过沙发时扫了一眼,终于是拿起手机接通电话。
“说事。”
司笙声音清冷简洁。
刚起床,睡意未散,略微慵懒。
“美人儿,打那鸟不拉屎的鬼沙漠回来了?”狗东西·沈江远轻快爽朗地问。
“废话。”
司笙是职业保镖,因熟悉地形、通晓当地语言以及身手过关,三个月前被邀请陪一个考察团去沙漠调研,直至几天前才回京城。
沙漠环境艰苦,在家呆了几天,总算缓过劲来。
“瞧你这脾气,得改!也就小爷我能受得住你。”沈江远哼哼一声,话锋一转便道,“听说这次你爷爷七十大寿,你那个偏心的爹特地让你参加了?”
“嗯。”
懒得同他计较,司笙应了一声。
昨天收到司尚山的短信,有讲这么个事儿。
“总算要熬出头了吧!”沈江远笑道,“这次好好表现,难得有讨老爷子喜欢的机会。”
狭长的眼眸一眯,司笙嘴角勾着似笑非笑的嘲讽,“在利字当头的司家熬出头?”
几分嘲弄,几分不屑。
“哪个大家族不重视优秀子孙的?虽然你那些兄弟姐妹个顶个的能耐,但你也不要妄自菲薄嘛,你也是有优点滴!比如……”
“比如?”
“呃……会打架,长得好看!”沈江远自己说出来都觉得虚得慌。
“呵。”
司笙讥笑一声,冷冷的。
在豪门世家,身手、长相,最不中用。
得有真本事才能被正眼相待。
司家就司笙这一辈,有创业经商的,出国发展的、从政的学医的……一个个都出息得紧。当然,一般差劲点的纨绔,就算在家不受待见,也能在司家说得上话,不会到被忽视的地步。
可对于司笙来说,有着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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