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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笙唇角扯了扯,笑得有些寡淡,声线一如既往的慵懒。
“我还就人多势众了!”王清欢站在保镖后面,用催眠自己增强底气,直接撂话,“甭管什么打眼不打眼,今天你要是不把金蝉交出来,我不仅打你的人,还砸了这家店!”
他们乌泱泱一群人,惹得不少路人、邻居旁观,但因他们凶神恶煞、气势汹汹,一看就是来找事的,所以连旁观看戏的都隔得很远。
若不是一连被踢出来三个人,这时怕是已经有人开始报警了。
司笙没露怯,淡笑地看他们,竟是点头道:“行,玩人多势众是吧?”
“对,有本事你……”
王清欢想要继续放狠话。
却,被一声清脆响亮的口哨声打断。
“哟,生意这么红火呐?”
一道调侃声从门外传来,有那么几分吊儿郎当的意思。
随之而来的,是杂乱的脚步声,参差不齐,非常引人注目。
于是,店门口面朝司笙的一群人,齐刷刷地都冲着门外看了过去。
最先入眼的,是一个年纪二十五六的青年。
身穿一件黑长风衣,衣襟敞开,在寒风里衣摆肆意飞舞,长相俊气,左耳一枚红色耳钉,身前挂着几根长短不一的链子。重金属的庸俗气息与他搭配相得益彰,不仅没有降低他的气质长相带来的格调,反而衬得此人风骚浪荡,沾了几分随性洒脱的意思。
唯独有违和感的,就是他手里拎着的俩保温桶。
若只有他一人,或许可当他是路过的。
偏偏——
他身后跟着的,是几十号人,个个虎背熊腰、身材魁梧,没有统一的服装,可参差不齐的搭配,更给人一种黑涩会的既视感。
路人不约而同让开,这一群人呼啦啦涌过来,转眼的功夫,就将王清欢以及所有保镖,全部团团包围。
先前还“人多势众”的保镖们,一瞬间,就如同被扔进狼窝的小鸡,一口叼一个准,对比感异常鲜明。
“笙姐!”
站稳当后,所有壮汉,忽然对准司笙,嗷得就是这么一嗓子。
异口同声,声音气冲云霄,震耳欲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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