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休整之后,重新启程。
不过这一次,江夏不需要再用双脚去丈量这片荒漠了。
他有了新的代步工具。
一辆很酷的车。
很像是老款式的硬汉摩托,握柄老长的那种,高性能电池组源源不断的将能量送入前后双驱的马达中,给它提供充足动力。
前后双履带的设计,在这沙漠中奔行也异常平稳,但没有燃油动力的嘈杂,让江夏有些不习惯。
哪怕在沙尘暴中,这台酷炫的车,亦是安静无声,只有那电流特有的嘶嘶声音,还有风沙拍打在这车外壳上的躁动。
这是男人都喜欢的载具。
可惜,江夏没有芯片,无法连接机车操作系统,只能以乘客的身份,坐在摩托车的车斗里。
在他眼前的车盖上,架着一把三管转轮的重机枪。
就是他之前用来打爆机器人脑袋的那种。
外形很像是江夏曾经当特殊行业业务员时,在世界各地推销的某一款重机枪的外贸版,不过内在显然也经过这个废土世界的科技魔改。
射速更快,冷却性更棒,更精准,更便于操纵。
最让江夏惊讶的是,这架枪用的子弹,以弹箱供应,黄橙橙的,很重,每一颗都有大拇指粗细,近一掌长。
前端尖锐,还有特殊的符号在上面。
“你们平常到底是和什么样的敌人作战?才用得到这么丧心病狂的玩意?”
江夏抚摸着弹箱中的弹链,对身旁驾车的罗格说:
“穿甲贫铀弹,哪怕做成子弹规格,但以这玩意的穿透力,应该不至于是用来打人的吧?”
因为行驶在暗无天日的沙尘暴里,江夏不但带着护目镜,有头巾,还额外带了个高分子材料做的旧头盔,因而说话有些瓮声瓮气。
罗格的打扮也是一样,皮大衣裹紧,护目镜带上,颇有种废土匪帮大佬的气势。
面对江夏这问题,他低声笑了笑,说:
“之前是用不到的。
我们黑手会一年多前,还是自由公民城的研究人员,那时根本不需要我们上阵作战。
后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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