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像个专门负责讲故事的保姆。

祝高兴又在包里掏了掏。

小孟害怕的把一堆零食往他面前推,哆嗦着声音说,“就拿点儿薯片?是不是太少了?要不再挑点别的?别掏了......你想抢什么就抢什么我绝对不反抗......”

然后眼睁睁看着他,掏出一本书。

封面纯黑色,印着几个充满了内味儿的字,《冷面阔少和他的替身情人》。

小孟:“......”

这什么意思。

这场抢劫是他有史以来遭遇过最诡异的。

祝高兴不慌不忙,看着书里的内容慢慢发生变化,每个字淡去又出现,变成全新的内容。

他勾起嘴角,对这个极为诡异的现象十分满意,收回书这才看向小孟,态度礼貌,“实在不好意思,请配合一下,装作誓死不从的样子抢走我的枪,然后打电话报警。”

他说,“别紧张,我会全力配合。”

小孟像在看精神病,“你到底想干什么......”

祝高兴说,“没什么,只是想去少管所学点儿知识。”

念书的人身上总带着股香,声音似乎也有催眠效果,经常把祝高兴念的昏昏欲睡,但内容一波三折紧张刺激荡气回肠,总能让他精神起来。

读的就是这本披着虐心虐身旷世绝恋的皮,内里三观不正的狗血垃圾。

主角和祝高兴同名,命运比起来,也说不了谁更好,谁更坏,似乎没差多少。

他家境显赫,却被父母忽视,被手足欺辱,还将他独自送进了民风最混乱的东区,在最差劲的学校里读书。常年被欺压,他变得敏感孤僻,被迫辍学。

然后就遇到了主角攻,被他当替身养着,爱的卑微又可怜,一辈子躲在主角攻身后当笼中鸟,后来被养成废物,还为了他被人杀了,主角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爱,痛到发狂,仿佛开了大,牛逼的干掉大反派,跑去祝高兴的墓碑前流泪。

似乎感天动地,真爱无敌。

这傻逼剧情听的祝高兴整个人都有点晕,细节也记不大清,只记得那人日复一日在自己耳边重复。

“祝高兴的手指被掰断了。”

“祝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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