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装逼的笔调,这做作的用词。
祝高兴十分嫌弃。
这个提前出场的小配角,让人印象很深刻。关于他的剧情总是很矛盾,前脚刚被安排着抢劫,后脚就给钱,正跟着几个反派角色拿棍儿打人,没几分钟他就自己跑到了警局门口要自首。
好像玩了命似的在拒绝剧情给他的人物设定。
原主被坏人杀时,也是突然被他抱住一起跳了海。
看不出是不是在救,总之一头雾水。
祝高兴当植物人当了那么久,好不容易会动弹,他才不会傻到浪费这次重生的机会。
他要活着,自由牛逼的活着。
活到一百岁。
去他妈的原著。
祝高兴“啪”合上书,打算从这个似乎很容易被策反的少年版反派小弟身上找bug。
顾不尚,读起来就充斥着爹不亲娘不爱极其敷衍的气质。
只有临近结局的几章有他的戏份,还被讲故事的人一直重复。心理描写倒不多,描述的就像个脑子有病的疯子,完全是为推动悲剧结尾而硬扯出来的反面角色。
原著的出场时间是十年后。现在看来,他还只是个街头混混,行事张扬,不按套路走,是熟悉的矛盾设定。
警笛声越来越近,顾不尚一边吃薯片一边推开了门,还跟小孟说了个再见。
祝高兴换了策略,背起书包跟在了他身后。
刚拐过街角,就见他上了辆车,是辆大皮卡,绿漆斑驳,车身坑坑洼洼,全是掉落的铁皮,车窗上还贴着一堆违章条。
祝高兴看着他坐到驾驶座,懒散地拧钥匙,造出震耳欲聋的打火声。
未成年无证驾驶。
罪加一等。
祝高兴几步上前,直抒胸臆,“弟弟,能不能稍我一程?”
顾不尚这才注意到他,胳膊搭着车窗,取下帽子随手一扔,笑容阳光,“哥哥,你想搭车啊?”
祝高兴点点头,“我有钱。”
顾不尚“切”了一声,“我才不要钱。”他想了想,“这样吧,你陪我去放个炮,我就带上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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