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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以为聚香楼是个小酒楼,却没想到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存在,没几万两白银,那是绝对开不起来。
马也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毛色火红,神峻非凡,宛若火云的良驹。
就算马昭这种完全不懂相马的人,都能看出这几匹马的非凡,没有上千两银子,估计是买不到。
两人身上的衣服,也是巧匠精心制作而成,鞋子更是纯正的水牛皮,耐磨,舒适。
两人背上的包袱里,除了路上的吃喝用度,更有上百两的碎银。
这位便宜师兄的家里,到底多有钱啊?!!
不光马昭被吓到,说实话,宋易飞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他确实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但是具体多少并不清楚。只记得小时候不缺吃,不缺穿,庭院多的能把人绕晕,别的就没什么印象了。
“怎么有种错过几百亿的感觉?”
聚香楼如果放到现代,绝对不低于五星级酒店。用来骑乘的马匹,也是保时捷一个级别。
而这些东西,只是为了方便他回家。
吴老更多的任务也不是管理酒楼,而是给他往山上送东西,方便他在武当山生活。
真有种富家公子,体验生活的味道。
“原主不是武痴,而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明明有这么好的家世,却非要去山上当苦行僧。”
更可气的是,记忆里吴老上山送东西的时候,他除了留下一些吃的,其它的一概不要。
用原主的话说,一心向武,不喜俗物。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武道,他对其它东西都不感兴趣。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山上的人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却不知道具体多有钱。
如果知道如此富裕的话,恐怕原主又是另一番境遇。
“你不愿意享受,那就让我来替你享受好了。”
宋易飞美滋滋的骑上,名为追电的黑色俊马,招呼两人出发。
本来宋易飞想一人两匹,交替使用,但是这些马神骏非凡,赶五六百里的路,一匹就绰绰有余。
骑两匹的话,不仅浪费,而且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