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面有文件:复读的学生,会让应届毕业的学生,感到吃亏;
是不公平的,所以不允许复读,这事找谁都没用。
但我侄子,是受伤了,才需要复读的啊,又不是普通情况?也不是走后门非要复读。
难道特殊情况,不能特殊对待?非要较这个真?
怎么就能按照,正常情况来对待?
当时我正好在家休息,我大哥在外地上班,回不来。
于是,只好我去跑这事。
我先去了教育局,希望能特事特办,让孩子能再复读一年。
教育局的人说:孩子原先的学校,是师大的附属中学,师大是省级单位,他们没权利管,需要找教育厅。
我去了教育厅之后,教育厅的人说:这事也不归他们管,他们只能起个,大方向上的指导作用;
具体工作,无法干涉。
人家学校,收多少学生,有自己的章程。
就算上级部门,也无权随意干涉。
让我去和师范大学反映。
我去到师范大学之后,师范大学说,这事归初中部管。
我去了初中部之后,又说需要到新学区,找基教处长。
去了新学区之后,又说处长去了老学区开会,让我再回老学区找。
我花了一整天时间,愣是没把这个处长找到。
你们知道,我这人没方向感。
去了陌生的地方,晕头转向,不辨东西,找人都浪费很多时间。
刚开始是找不到地方,找到地方之后,找不到人。
打电话,人家没说两句,就不耐烦了,就把电话挂了。
所以,老百姓办事真的很难。
我等到三十岁,还不结婚,也有这方面原因。
我感觉以我的能力,不配拥有一个家。
家里要是有事,我连一点忙,都帮不上。
更不敢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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