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丝才有这般变态的强度了。
不过还不等他细细考究这绢帛的材料,底下的人就已经一叠声地催促:“还不快写,莫非是心虚胆寒了不成?”
“莫急莫急,这便落笔。”
云昊也不客气,直接一边书写,一边高声吟诵道,“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他却是牛批得很,要就不抄,要抄就直接抄屈原的《离骚》!
偏偏这诗歌正是屈原怀才不遇时所作,与他现在的人设亦是完美契合,抄袭出来,根本不会有任何人生疑。
唰唰唰!
大殿之上,云昊落笔如风。
一开始,底下还有人鼓噪,但随着他三五句一颂完,底下的人早已鸦雀无声,全被镇住了。
开玩笑,中国浪漫主义诗歌的源流之作,一代开山怪,可是他们这些乡巴佬能够想象的?
什么叫惊为天人,这就叫惊为天人啊!
等云昊一首《离骚》背完,只见所有人都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看着他,半晌才反应过来,齐齐拜服:“先生大才,吾等望尘莫及也!”
总算他们继承了周人的礼乐文化,淳朴善良,虽然羡慕崇拜,却是没有嫉妒和恨意。
见此情景,子虞却是激动得浑身发抖,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卧槽,捡到宝了捡到宝了……”
他是个粗人,不懂诗词歌赋,但他懂看人啊!这里在座的都是什么人?周王国最强的博学之人啊!现在连他们都被云昊给折服,云昊是什么级别的,世之大贤有木有哇!
他几乎连滚带爬上了高台,抢劫一样把云昊的墨宝往怀里一揣,又冲着底下群情激愤的众多博士大叫道:“云兄、不、云先生的墨宝我要进贡给王上的,你们谁也不准抢!”
众人听他这么一说,才总算熄了心中妄念,但看云昊的目光,也变得愈发炽热起来。
“高处不胜寒啊……”
云昊心里嘚瑟,偏偏面上还要摆出一副高处不胜寒的寂寞之色,配上唏嘘的胡渣和邋遢的衣衫,倒是更让他应了众人心中世外高人的模样,一时狂热粉数量暴增。
当天,又一封加急的奏报,直奔周王国的国都新镐而去,其中的内容,便是云昊亲笔手书的《离骚》。
毫无疑问,这篇开历史先河的诗歌,在周人国都的文坛,很快又要掀起一片风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