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衣间内的林启山给自己换上了新的一身衣服,其实他不太懂这些流行元素和设计风格,只知道按照自己的感觉去搭配。
男人对于服装色彩搭配的功夫,普遍不是太强,这是雄性的弱项,直男穿衣审美中,最为诟病的或许就是程序员的格子衬衫了。
当然了,林启山哪怕审美再直男也不怕。
大不了把这些看上的都买了,回去一样样的搭配颜色款式。
于是他每试一套,就是在落地镜前摆个造型。
他从小就被母亲指定训练,日常锻炼也不曾松懈,拥有肩膀宽腰细的身材,加上形体纠正出来的姿态,看在销售小姐眼里,也会是赏心悦目的。
男人很需要有良好的体态,就如同林启山现在这样,一样的衣服穿在不同的人身上,就是男神和吊丝的区别。
脸诚然重要,但帅哥如果含胸驼背,那也是糟糕透了!
“这件不错,我要了。”
“这条裤子也可以,拿着。”
“这裤子厚一点,不过天府秋天应该挺凉快的吧?”
林启山边试边拿,Linda都没勇气说不。
眼看随着试衣服的增多,她逐渐有些愕然起来。
她不是没见过有钱人,扫走几十万包的富婆也见识过,但是在一名面生少年身上,看到这种宛如把商店当自家衣柜的感觉,实属罕见。
从林启山身上看不到“这一排我全要了”的爆发气质,他其实是存在挑剔的,不合适的也不会装逼全拿下,每一样都穿在身上试了才做决定。
这么一番功夫下来,几千上万的衣服也拿了很多,消费起码十万了,直到店内没了让他满意的衣服:
“对了!我还需要钱包,提包!”
“你们店里有什么推荐的?”
Linda从这堆衣服中猛然回过神来,忙道:“您稍等!我去给您拿一些今年的比较流行的男包过来!”
这边的动静也引起了其他柜姐的主意,店里顾客不多,林启山这边的大肆扫货自然也引起了注意,就有更多柜姐上前献殷勤去了。
因为能够巴结到一个富二代,对于销售当然是多多益善的,爱马仕虽然不愁买主,但是销售愁工资提成,有机会谁都想舔有钱人。
林启山这系列举止,在她们眼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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