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然后说道,“记得,从今日开始,最近的十日之内,所有算是套海镇的人,全部都得破衣烂衫,就算是冻得不舒服了,也不许换,而你,也不要穿这么干净的衣服了,知道吗?”
“为什么?”代金凤奇怪地问道,那些人装破衣烂衫是为了告诉郭孝悌,这里很穷,而自己为什么啊,自己又不是这里的人啊,为什么穿着破破烂烂的,那岂不是丢人吗?
“没有为什么,你就这么做就行了。”
叶檀的话让她有点不太高兴,噘着嘴还是出去了,走到门口的时候,叶檀忍不住来了一句,“你不会认为白老怪就这么轻松地放过你吧?”
代金凤差点摔倒,不过还是扶着墙壁,消失在议事厅门口。
叶檀拿起一本论语继续看起来,虽然已经看过无数遍了,可是依旧觉得上面的一句话很有道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但是如果不是朋友,而是豺狼呢?
一直等到下午,也没有看到有人来,郭孝悌只是简单地吃了几口面糊,就入眠了,因为郭三也没有来,这小子是跟着自己长大的,姓氏都是自己给的,应该不会误事。
春天的草原夜晚是非常凉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皮毛的话,会很冷,跟随郭孝悌的都是他的亲兵,所以待遇都不错,只是马匹似乎没有吃饱,不停地呼叫,引起了远处的狼群的注意。
不过呢,都是在生死线上走过来的人,对于几匹狼倒是没有在意的,嘴里嘟囔了几句,就裹着一些披风或者其他的东西入睡了,在过去,披风虽然看着很威风,可是实际上根本就不保暖,特别是骑马的时候,很多人都容易被它拖下来,可是为什么还是有不少人愿意用这个呢,目的就在于当被子,这个和后来的长衫差不多,读书人一件长衫似乎都是标配了,不是因为体面这么简单,更多的是为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脱下来就可以成为被子。
草原上的狼是这个实际上最聪明的狼,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而是因为生活环境,据说后世的成吉思汗就是通过与狼的学习才开始学会打仗的,所以,从兵法大家角度来说,草原上的狼,都是高手。
一头脑袋很大,额头上有一块白斑的狼出现在这里的二里地左右,绿色的眼睛射出的光芒是告诉大家,它现在很饿,因为皮包骨头就是它现在的样子,身上的皮毛也有点可怕的渗人的感觉,因为不是那种光滑的,而是邋遢的很,似乎还有很多伤口。
它的眼睛看着不远处的那个地方,之前这里就是一个小部落的聚集地,可是去年的时候,这里竟然变成了一块白地,所谓白地可不是那种什么都没有的地方,而是野草根本就不长的地方,因为那里的岩石比较硬,这也是为什么郭孝悌等人会在这里安营扎寨的原因所在,这样的地方适合居住,却不适合放牧,因为没有野草的话,牛羊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草原上的山不多,山丘很多,高高的山丘有的甚至于都有三四米那么高,而如果你站在山丘上面就可以看到很远的距离,只是现在看的话,到处的野草生长的都不是很茂盛,有点类似人额头上的癞子一样难看,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