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沉默的转过身,把机票塞进了包里,然后走到了一旁垃圾桶,把银行卡丢了进去。
“你个婆娘,到底走不走的啊,不走我可要开车了啊!!”
女人像是压根没有听见司机的话,甚至连看他一眼都不曾,只是挎上了包,穿着大剌剌的旧衣服和破鞋,在炙热的阳光下,徒步往外面走去。
司机见状,不由骂骂咧咧,“神经病,现在坐过牢的,个个都有神经病,这么热的天,居然不坐车自个儿走路,妈蛋,这种人以后别让老子再看见,一副挨打相!!”
女人抿着唇不吭声,自顾自的往前走,没走几步,大巴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的,司机把车速放得很快,扬起了地上的灰尘,扑了女人一脸。
女人咳了两声,似是并不在意,用手臂擦了擦脸,继续在路边走。
三伏天是夏季最热的时候,她一边走,一边汗如雨下,可她一点都不觉得热,只是沾着灰尘的脸被汗水一糊,脏的要命,看上去和路边的乞丐没什么两样。
如果换做以前,她虽然没有洁癖,但一定不可能受得了自己这么脏,但现在,她似乎对干不干净,已经无所谓了。
那个帮她的人是谁,是盛天宸吗?!
可她似乎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在盛又霆眼皮子底下搞事情,可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
她当初到这座城市不过两三个月,并没有和哪个大人物交好过,她实在是想不出来,最后只好作罢。
要她就这样离开这里,说实话,她当真不甘心,当年的事,不是她犯下的,她难道要永远带着杀人犯的罪名活下去吗?!
她不愿意,一点都不愿意,只是不愿意又如何?不甘心又如何?三年的牢狱之灾还不够让她明白吗?!
她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别人想弄死她,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她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做不了,唯一的出路,帮她的那个人都替她想好了。
这里,她待不了,以前的城市,同样待不了,海市离这里隔的最远,没有人会知道在她的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所以,那是最好的选择。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自己浑身都是汗,连衣服都被汗浸的湿透了,才走到了马路边。
她站在马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有些自嘲的想着,她在一年最热的天气里顶着大太阳走了至少一个钟头的路居然没有中暑?!
看来缺了颗肾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还要好,以前她哪里受得了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