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让兄弟俩做了第三子的伴当。
蛮族里部落头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会选几个同龄的伴当,这些伴当就是伙伴,打小一起生活成长,会结成深厚的友谊,将来长大了,这些伴当也会是他们最好的助手。
“嗯,他们也跟你一起读书,以后阿木叫秦超,木果叫秦越。”
阿姹把铁锅架到炉子上,熟练的倒油,下菜,翻炒,她的适应性很强,来到广州后,秦琅安排她住进了府衙后院,但单独住一个小院子,本来也给她们母子拔了下人等。
可她却还是喜欢自己操持,洗衣做菜,她都自己做,不会就学。她早已经适应了穿汉人的衣饰,也学着说官话,甚至是开始适应炒菜等。
刚开始,她喜欢在厅里架个火塘,喜欢把新鲜的肉拿到火上熏烤后再弄,她不习惯汉人的坐榻桌椅,不喜欢碗碟筷子,但如今都在慢慢的适应。
她现在穿着一件紫色的襦裙,披一件半臂,还挽了条披帛,头上的长发也挽起梳了一个坠马髻,插着一支金钗和一把小象牙梳子。
细长的脖子上挂了一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是秦琅送她的,不知道是何意思,可阿姹收下了,并马上戴上了。
这衣服没有蛮族的服装来的贴身干练,但却很舒适,尤其是这些料子都是极上乘的,裁减的也十分贴身,本就是在交州时,秦琅特意找有名的裁缝给她量身定制的。穿着这汉装,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有时她照着镜子,若不是那半张脸上显眼的刺青,她都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饭刚做好。
秦琅来了。
“吃了没?”
“还没呢,这不饭点吗,就打算跟你们一起吃点。”
“没做你的饭菜,不知你要来。”阿姹也直接。
“没事,添双筷子的事。”秦琅更加不客气,直接就坐到了廊下桌边。阿姹便对儿子道,“存贤,去给你爹拿碗筷装饭。”
秦琅瞧着那个似乎有些畏惧他的孩子,呵呵一笑,这又是喜当爹啊。
“一直跟你身边那孩子呢?”
“你说存恩啊?他今个旬休,天天读书看他也累,便放他一天假,让他去港口码头逛街去了。”
“你挺喜欢那孩子的?左溪蛮?”
“挺懂事的一个孩子,也很勤奋努力。”秦琅道。
阿姹给秦琅添了一碗汤,“牛尾汤,炖了一上午,你尝尝。”
“看着就不错呢。”
“存贤这孩子刚来这边,总是有些不太适应,要不你让存恩带着存贤一起读书如何,也有个伴?”
秦琅瞧了眼去打饭的少年,“你真让他认我当爹?他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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