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王位安稳,把北面这六百里地割让给大唐,换取其它方面的一些补偿帮助,女王别无选择。
打仗,不可能打仗的。
就算林邑人真没脑子想打,可大唐南海水师已经从林邑王那里签订租约,把岘港租下来做军港,并已经正式驻扎水师舰队了。
这可是北上的必经之路,林邑连岘港都过不去。至于说从海上绕,就更不可能了,谁能从南洋水师的眼皮底下经过?就凭林邑那支现在完全从大唐赊账订购的小舰队?
那林邑水师舰队上的教官们,都还全是大唐派去的呢。
当年汉末,区连杀死县令造反,割据自立,汉朝无力顾及,那么大的国家都有无可奈何的时候,如今的林邑,又能怎么办?
秦琅虽然霸道了点,流氓了点,可这确实是符合大唐利益,且很有可行性的做法,众人也只是稍表犹豫,然后也就同意了。
毕竟秦琅在岭南是当之无愧的主官啊。
平时大家称秦琅有叫秦相的,秦相公的,也有叫宣相的,经略相公的,还有叫使相的,叫平章的,甚至也有叫令公的,节度使等等的。
但秦琅在岭南最重要的一个官职,其全称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检校中书令兼镇守岭南节度经略九府宣抚处置使兼使持节都督广州诸军事、广州刺史,使持节都督交州诸军事、交州刺史,兼管南中通海都督府、管理岭南诸港通商事务、南洋通商大臣,兼提督南洋水师军务兼理粮饷、节制各镇、兼理营田、度支、兼采访观察······
那个正式头衔长的吓人,几乎无所不包,岭南大大小小军事行政赋税司法监察甚至是贸易通商等等,都在他的管辖范围之内,还有承制拜封、先斩后奏特权。
因此秦琅直接拍板一言堂都没半点问题。
整个岭南所有官场,各个衙门的人,都是秦琅的下属,除了那两监军院特殊点外。
他都不需要请求朝廷,更不需要得到岭南官员们的多数支持,所以直接就可以下令新设朱吾、象林二州,增设象林下都督府,增设顺化军等等。
这都是合法的。
若没有这一长串的头衔,没有皇帝破例授予的全权,秦琅若只以广州大都督或是镇南大都督职来做这决定,下面的人都完全可以反驳,甚至保留自己意见,而且最后也一样还得请奏朝廷,等朝廷批复许可方行。
朝廷同意批复了,岭南也得各衙相互配合才行,因为诸衙并不统属的关系,配合起来可能就很麻烦。
但现在,整个岭南府道州县,全在他统领之下,所以秦琅的话无比管用,设州县,编军府,调钱粮,移百姓,开商屯等等,甚至是直接跟林邑的外交,都不用再经朝廷这么一道手,方便快捷无比。
”赶紧再加把火,把生米煮成熟饭,弄成既成事实,然后再派人去跟女王好好谈一谈,我们可以给他们些补偿,看他们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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